中国新闻网,2月19日。制药业采取了哪些税收支持措施?财政部税务司司长徐国桥19日对此回应说,从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稀有病药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计算只需3%的比率。已支付增值税;对于进口的罕见病药物,进口增值税减少了3%。
19日举行了有关国务院政策的定期简报。国家卫生局副局长李斌,财政部财税司司长徐国桥,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宪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注册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王昌平介绍了罕见病增值税优惠待遇的有关情况。
一位记者在会议上问制药业采取了哪些税收支持措施?接下来还要考虑什么?
徐国桥说,为了支持药品的研发,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改善医疗服务,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制药行业增值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首先,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第二,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的委托,提供免征增值税的合格医疗服务。第三,药品制造商向患者提供的供其以后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物不包括在增值税销售范围之内,并且不征收增值税。第四,从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抗癌药品,可以选择按简单的方法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减少抗癌药的进口。征收3%的进口增值税。
徐国桥指出,2019年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优惠增值税。对罕见病药品实行增值税折价优惠,有利于保护罕见病患者的用药需求,有利于支持罕见病药品的开发和创新。这也有利于进一步开辟降价空间。该领域的另一项减税举措。稀有疾病药品优惠增值税政策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资本”。第一个“资本”适用于国产和进口药品,第二个“资本”包括制剂和原料药。这三个“全部”是可选的一般方法和简单的征税方法,以便充分覆盖并有效。具体政策内容为: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稀有疾病药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单的方法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用于进口稀有疾病药品的进口增值税将减少3%。罕见病药物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罕见病药物制剂和原料药。
徐国桥介绍说,下一步将是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实施药品税收政策,支持制药业的发展,并有效地保护患者的用药需求。结合稀有疾病药物的更新,及时发布了出版物,以阐明将享受后续批次增值税政策的稀有疾病药物清单。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不断完善增值税制度安排,优化药品税收环境。
作者:格隆溴铵·阿弥老师
2017年1月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在公共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两票制”实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国实行“两票制”。它起源于2006年的广东“两票制”,比福建(三明)发扬光大,并令从业者想死。痛苦是你知道的。难怪像“广东话吃福建话”这样的茎...
两票制的全面推出意味着该行业更加集中,这也意味着以票证降低药品价格的想法是虚假的。对于商业公司而言,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它可以被描述为冰和火共存...
一,“两票制”的变更和不变
看看这一轮的药品政策变更和各种例行程序,其背后的逻辑实际上非常一致,从而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就像每个人都拥有最佳的管理团队规模一样。对于政府来说行业监督中最好的情况是管理好十二个重要参与者,然后激励他们安全。最糟糕的情况是监管机构有大量参与者,而这个团队非常带来困难...最后一个基准案例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每天被责骂。您何时听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席遭到责骂的?
在整个医疗行业中,低浓度的问题很难解决。就像疫苗案一样,此类人身犯罪的风险和回报显然不成比例,但如果这项业务涉及数十亿美元的公司,那么他呢?犯罪的风险远大于返还的风险,而且监管机构也易于管理。
因此,医疗行业各种重大举措的核心方向是明确的,从而增加了该行业的进入壁垒并提高了行业集中度。
新药注册:从药品审查改革和临床自我检查检查中,可以抑制“无意义的”药品品种的增长,优化未来药品品种的构成,并用丰厚的金钱来驱动不良货币。
药品质量:进行一致性评估+新版GMP,以提高控制药品品种和生产企业的存量,优化存货品种,优化存货制造商,净化行业以及优化竞争环境的门槛。
药品流通:新版GSP +两票制+业务改革与增加+对流通企业进行自查,整顿一系列流通环节,加快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
本质上,制药商业公司的业务分为两个部分:物流+预付款;专注于流通领域:
1,“高药价”
“两票制”是指从制造企业到流通企业的药品发票,以及从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的另一张发票。 “两票制”用于替代当前通用的多级代理模式,以减少流通渠道的空间。一个简单的理解是压缩层次结构并提高效率。从两票制到行业业务流程的转换如下:
对于商业公司,核心矛盾是:
名义流通量已经变小,但是商业公司已经直接与医院达成协议,其交易对手已经从相对薄弱的中小型经销商变成了实力雄厚的医院。对于管理层来说,一个直接的体现是:应收款账户期增加,还款期变长。
至于希望降低药品价格的流通环节是人们对幸福的典型期望……最终价格由招标决定,与流通环节无关。所谓的流通环节增速实际上是不同环节的收益。分配,在两票制之后,您只需要找出一种分配收益的新方法即可...
不能降低药品价格的核心原因是,大量药品是非标准产品,因此拥有处方权的人具有议价能力,谁可以支配利润分配和药品价格?需要受到监管,回顾医生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大处方的使用以及将处方行为统一到行业规范(例如临床途径和治疗指南)中,并在广泛使用一致评估后予以高度模仿;这就是医疗保险控制费。
因此,该行业的总体判断是,由于业务重组,药品流通的总板块将继续缩小,并且该行业的会计期间将变长。
2.集中精神
回顾美国大型药品分销商的发展道路,并购始终伴随着行业的发展。随着行业上游和下游集中度的提高,分销商双方的压力将越来越明显后来,对资本和规模的要求更高,最终形成了寡头垄断。美国药品分销公司的CR3市场份额最终增加到96%...
美国的集中度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因为前十名不仅是几个国家大佬,而且其他人都是当地强者(当地国资委)。不要考虑使用市场行为。并购在这里...唯一的办法是通过市场竞争来打击它,但国情是地方保护主义,所以,您知道,很快... Kangdele,致力于拥有557个资本的药物百万美元,应该是前者第十个目标中唯一的目标是,现在外国资本要支持它并不容易,而且将不再出售。为了击败第二个孩子,机智的上海男孩也很冲动。国有企业对规模的热爱真的很深...
就行业结构而言,席位非常明确,由大型并购驱动的行业结构变化不会再发生。较小的并购不会影响大市场。其余的就是看他们各自的市场。积极的结果。
其余的土豪在防御上花费了少量时间在一英亩和几个田地上。
到比赛中期的“两票制”国际象棋:
不变的是: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政策对领导者有利;
的变化是:业务的压力更大(帐户期)...
其次,帐户期间的暴击
现在的问题是,大多数人看到了集中度提高的积极逻辑,但他们忽略了市场容量较小和行业账户较长的不利因素。如今,在全球利率周期的背景下,会计期间的暴击将进一步抑制该行业的估值。
由于行业的发展,对于一家经营良好的公司而言,收入和应收账款在增加,而且比绝对值没有意义,因此最好查看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衡量指标,回头看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国药控股(1099.HK)过去几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比上期有所扩大,与从主导地区向普通地区的扩张相符区域,扩大会计期间以增加收入节奏它在2015年达到顶峰后逐渐下降,但在2017年迅速增长,这与增加帐户节奏的“两票制”一致。
“两票制”国际象棋到中午为止,并在下一次全国范围内推广,这意味着更长的结算期循环尚未达到顶峰。如前所述,商业公司要做的是:物流+预付款,不用说,物流必须逐步增加成本。如果您查看预付款,则该行业一直处于“债务+预付款”的模式中。国有企业的资本成本优势在这里得到了极大的放大。它们都是国有企业。除了历史原因是国有企业起点较高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运营资本的成本优势。否则,国有企业将如何超越民营企业...
现在问题来了。逐渐扩大的账户期即将迎来加息周期的影响。美国不会开始加息。哥哥增加了。最近,我感觉它将加速增长。你看随着国内银行去杠杆周期的引入,资本成本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简单看一下10年期美国国库券利率将反映这种趋势,轻描淡写已达到3.8%...
仍然是国家控制的。这说得通。商业公司是艰难的业务。该行业的基准是最好的国家控制的公司。它是如此有利可图。回顾自上市以来的趋势,销售费用基本稳定在2.4%左右,管理费用从2.14%继续下降至1.28%,财务费用大幅波动(08-11是上市融资杠杆降低后的短期异常)。自2012年以来,资产和负债利率波动超过70%,2014年的财务成本比率在短时间内下降了两年(参考10年期美国国债数据的趋势)。在2017年,该比例又开始上升...
问题在这里。销售费用相对稳定,管理费用下降势头有限。财务成本的上升呢?我不敢在加息周期中考虑它。然后问题来了。净利润率仅为2.62。%的业务,在行业会计期较长的背景下,可以承受多少资金成本压力?
对于商业公司而言,营业帐户期变长,资本最终成本变高,两端都处于压力之下,并且许多规模较小的兄弟无法做到这一点,这将增加行业集中度更剧烈,但是集中程度的增加只是规模的扩大,由于两个变量(账户期,资金)没有变化,因此无法释放利润。规模的扩大仅仅是因为国有企业的老大哥更能抗拒和借贷。。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行业的低估值是可以理解的,规模会增加,但是利润的波动性会大大增加,领先公司肯定会减轻他们对股权融资的压力并扩大规模该公司的资本优势,此时纯粹的债务杠杆作用正在消亡...
因此,在现阶段,加息的预期将是致命的。根据纯商业公司的期望,估值无法实现...
也许当三大兄弟的总和超过50%时,可能会发生变化...
结论:
有时候,从医药业务的角度来看,它似乎并不是健康大类中的一个行业。它更像是一个物流公司+一个金融公司,甚至一个金融公司也具有更高的权重。它的核心竞争力是由进步驱动的。
与大多数建筑公司一样,核心能力也是先进性和金融公司。但是,在由进步推动的行业中,国有企业似乎还可以。也许这是为了善用国有企业的资源...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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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坚决打赢防疫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迅速作出反应,采取了主动行动,并结合当地实际,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加强税收政策实施“关于抗击流行病防治的通知”,该通知梳理了纳税人当前急需的20种税收政策,涵盖9种主要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已经有优惠的税收政策支持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还有一些服务措施可以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1.增值税,消费税
(I)防疫材料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
▲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为防疫捐赠的进口材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上述免税进口材料应予以退还。
▲截至2020年1月1日,纳税人运输用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关键保护材料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从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从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材料的快递服务中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II)增值税剩余退税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用于防疫控制的主要保护材料的生产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以每月的方式全额退还增值税抵扣额。
(3)蔬菜,生肉和蛋制品流通的增值税政策
▲豁免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即免除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的增值税。
▲某些肉类和蛋类产品的分销免征增值税,即,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某些肉类和蛋类产品免征增值税。
(IV)公益捐赠的增值税政策
▲从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构,或者直接通过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商品对于执行防疫任务的医院,为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而免费捐赠的肺炎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V)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全纳增值税政策
▲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本金)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每月总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以下相同),免征增值税。
(六)医疗机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增值税政策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在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方面免征增值税。
II。公司所得税
(VII)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全纳公司所得税政策
▲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论采用审计方式还是批准征收方式,其应纳税所得额均不超过100万元。应税收入减少25%,企业所得税以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减免5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八)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国家需要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当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享受税收优惠。
(9)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政策
▲从1月1日起,如果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不计入当期损益,则按规定进行实际扣除。 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实际金额的75%将在税前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在上述期间内,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
(十)流行病防控政策
▲如果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和装置的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则一次性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计算为应税收入金额已扣除,折旧不再按年计算。
▲截至2020年1月1日,主要用于预防和控制新购置相关设备以扩大生产能力的主要防护材料制造商可计入当期成本,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2020年,受该流行病影响的棘手行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公司遭受的损失的最长结转期限从5年延长到8年。
(11)对公益捐赠的公司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通过县级(含县)以上(含县级)的慈善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在应税收入的计算中允许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县级以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构以及直接捐赠了现金和物资,以应对新的冠状病毒的肺炎流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全额扣除对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进行防疫工作的医院的捐款。捐赠人应当以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出具的捐赠接受书的形式处理税前扣除额。
三,个人所得税
(12)支持参与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府不提供临时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预防和控制政府向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提供的疫情。在防疫控制期内,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将暂时停止缴纳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后续工作将需要专业指导,精简信息和便捷处理。
▲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参加防疫治疗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获得的临时工作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将向个人发行个人产品(不包括现金),以预防新的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不包括现金),并且不包括在工资中。,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慈善捐款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在部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性慈善机构捐款。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全额扣除税前费用,并应遵守其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个人捐赠了现金和物资,以通过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构对新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作出反应,以及直接捐赠和直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全额扣除对应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进行防疫工作的医院的捐款。捐赠人应当以承担防疫工作的医院出具的捐赠接受书的形式处理税前扣除额。
第四,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14)对医疗机构自用财产和土地免征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
▲对于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以及母婴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使用的房地产和土地,免征房地产和土地使用税。符合减免税资格的纳税人无需申请或批准减免税,而直接享受减免税。
(15)豁免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困难
▲相关行业的纳税人由于流行病而难以缴税,可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主要证明文件享受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
五,印花税
(16)商品储备买卖合同和财产捐赠印花税免税政策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下属仓库负责免除在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建立的购销合同的印花税。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免税,并保留商品储备业务信息和其他信息,以备将来参考。
▲财产所有者向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和学校捐赠财产,以建立免征印花税的文件。
六,土地增值税
(十七)免征住房和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
▲通过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民政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捐赠住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其土地价值免税增值税。
VII。耕地占用税
(18)医疗机构对农田的占用免征农田占用税。
VIII。社会保险费
(19)社会保险费处理政策
▲受疫病影响的企业如不能按时支付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推迟到三个月后流行病得到解决;偿还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并能正常享受相关利益,而不会影响个人的权益记录。继续实施逐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在流行病结束之后,允许雇主,灵活的雇员以及在流行病期间未完成保险费登记,缴费声明和福利申请的城乡居民重新申请,从而扩大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的期限可以正常享受保险利益,而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人身权利记录,应在疫情解决后三个月内完成重新申请。
IX。递延申报和纳税
(20)递延申报和递延纳税政策
▲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提交扣缴税款和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表,如果确实难以延期,请提交。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推迟申请。
▲受流行病的影响,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有困难,需要延期的,符合延期纳税条件的,按照法。
指南:面对这种流行病,国家和省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要求药品公司减税,支持企业共同“抗击流行病”。北京,山东,广东,海南和四川也采取了相应措施。让我们看看哪些政策与我们的业务有关。
国家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产抗HIV药物将继续免征国产抗HIV药物的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国产抗艾滋病毒药品增值税免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
罕见病药物
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稀有疾病药物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以3%的简单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了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后,便无法在36个月内进行更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4号)
进口的免疫材料
1.“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进口材料免税政策的公告”(财税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本公告此项目下的免税进口材料将退还。
2.外国捐赠者免费向接收者捐赠的进口材料,用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流行病)的肺炎暴发,免征进口税。为了进一步支持防疫工作,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将实施更加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1.适当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捐赠用于防疫工作的进口材料免征进口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2.本公告项下的免税进口材料应予以退还。
捐赠业务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合格非营利捐赠支出可以在当前纳税年度之前扣除;超出部分可以结转三年。通过县(含县)以上县(市)以上的慈善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对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款,不得超过捐赠额的12%。年度总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超过三年总利润的部分,可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5号)
生产和开发防疫设备和药物的企业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从实际发生额的75%中扣除,企业的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应予以扣除。无形资产未形成并计入当期损益的,实际扣除额按照规定计提。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应扣除实际税额的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上述期间税前无形资产成本的175%缴纳。摊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率的通知财税[2018] 99号)
2.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一次购置的新购置设备和设备中扣除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和设备。不超过500万允许将其计入当期成本,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次。不再需要每年计算折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与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的设备和器具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已扩展到所有制造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第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应扩大到所有制造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66号)
国家/地区回应
北京
2020年2月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几项措施,以推广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并审查和批准了某些措施:临床急需的药品:实施临床急需的药品防疫药,抢救药等药物。基于项目的管理,通过支持和注册关键品种,重点支持疫苗,抗病毒药物,后续治疗和康复药物及其原料等的研发和注册,提供配套和定制服务,实施早期干预并全面分配专人协调并加快对急需临床用药登陆北京的迫切需求。进口药物:用于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有关药物的进口的优先批准和备案。药品生产企业:加大产业支持力度,积极配合防疫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建设。
山东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发改委鲁财水[2020] 3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和控制税费政策的通知》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
1.药品制造商销售自行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创新药物的销售。为了向购买者收取全价和非现金费用,他们为患者提供了相同的创新药物,这些药物随后免费使用。属于增值税的销售范围。
2.生产和销售用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流行的药物和医疗设备的企业应优先支持增值税保留和退款政策的实施。
3.企业为预防和治疗新的冠状病毒性肺炎开展新药的研发,并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的税前减免政策。
4.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流行的财政资金,符合“国家特殊目的财政资金”的规定。财政部税收管理局《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财税[2011] 70号)规定,作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5.如果纳税人由于流行病的影响而蒙受了严重损失,并且纳税人确实很难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税。
6.如果纳税人由于流行病的影响而无法按时纳税,则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下,税款最多可推迟三个月。
7.如果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而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雇主可以申请减少或推迟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保障金。
8.县级(含县)以上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捐赠支出可用于按照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
9.根据“慈善捐赠材料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和“关于向外国捐赠者免费向受益人捐赠进口材料,以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肺炎流行。冠状病毒新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关于肺炎疫情的进口材料免税政策的公告》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粤
2月1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十项措施,以加强税收支持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坚决打赢防疫工作。对于制药公司,他们必须支持对材料进行预防和控制的保护。对于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及其他防疫材料的生产企业,优先执行有关减税减费政策,优先加快增值税退税处理,并优先批准延期缴税。全力支持此类企业恢复生产,扩大生产。
海南
为了充分支持海南省各行业打赢防疫战,海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十大抗击疫情的税收措施》,其中包括生产和销售。医疗设备,药物以及保护和淘汰。预防和控制诸如制剂,检测仪器等流行病材料的纳税人,原则上不限制可获取的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最高发票限额。支持部分企业实行递延申报和递延支付,大力实施减税减费政策,支持经营困难的企业。
四川
1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加快防疫材料生产的十项措施》,从采购强度,加班补贴,减税十方面明确了扶持政策。 。其中,在减免税方面,四川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内,对纳入支持范围的疫情防控材料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应为根据国家政策或法规减免。支付金额将通过财政支出全额补贴;免收所有相关费用。
广东省提交宣言
广州补贴声明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奖励基金用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的重要材料的生产和保证的通知”
适用于为防疫重要材料生产进行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以及为防疫重要材料恢复生产和生产的工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确保重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得到防疫控制,以设备投资的50%为基础,一次性获得奖励(最高50万元);为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和再生产用于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材料的一次性奖励十万元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6日。
佛山补贴宣言
“佛山市科技局紧急征集新的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检测技术和产品项目通知”,征集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7日。
1.用于治疗和辅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物(包括疫苗,抗体,化学药物,中药处方等),以及快速的病毒筛查和检测技术和产品,可以实现批量生产并提供医疗服务卫生机构和面向市场的应用;
2.其他用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技术,产品和设备,例如阻断传播,协同预防和控制,雾化疗法,红外温度检测和医疗废物处理,可以形成紧急和有用的技术和流程。,产品等,可以实现量产以满足对流行病的反应需求。
3.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及治疗相关行业的上下游企业已提高了生产能力,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
深圳补贴声明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和实施用于特殊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及相关药物的紧急通知》
适用于从事深圳生物医学产业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和相关治疗药物的开发和产业化。随后的资金。项目实施及验收后,按照项目审查报告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的40%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申请时间2020年2月3日9:00至2020年2月29日18:00
一,发展概况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年。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改进《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政策》和其他政策文件。提高质量和效率,转型升级。药品流通行业积极遵守政策指导,配合实施“两票制”等医疗改革政策,努力打造智能供应链系统,完善药品现代流通网络,创新发展专业DTP(DirecttoPatient)药房等专业药房,并探索三方信息共享服务该模式推动了“三药联动”的改革,行业呈现出销售稳定增长,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趋势。
(1)总体规模。
(II)企业收益。
(3)销售类别和渠道。
按销售类别划分,西药销售占主导地位,其销售额占七大类药品总销售额的73.2%,其次是中成药(15.0%),中药(3.1%)和药品设备在4.7%,化学试剂占1.2%,玻璃仪器占0.1%,其他类别占2.7%。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典型样本城市2017年零售药店类别销售统计,零售药店销售额中的药品类别占主导地位,占零售总额的81.8%。药品占47.7%(化学药品占39.9%(生物制品占7.8%),中成药占27.1%,中药饮片占7.0%;非药品销售额占18.24%。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占10.1%。医疗器械(黄金家庭护理)占5.7%,百种药品和化妆品,日用品和其他商品这三类所占比例不到3%。
按销售渠道分类。2017年,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10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0.5%,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批发企业销售收入722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36.1%,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最终指标的销售额达到1282亿元,占关键产品销售额的63.%,环比增长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机构销售额8766亿元。它占最终销售额的64.1%,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6亿元,占零售总额的30.9%,增长1.9个百分点。
(4)销售区的分布。
2017年,中国六个主要地区的销售额占全国销售额的比例:华东地区37.3%,中南部地区24.8%,华北地区16.3%,西南地区12.7%,4.6东北地区为%,西北地区为4.3%。其中,华东,中南,华北三个地区的销售占全国销售总额的78.4%,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在三个主要经济区中,药品销售所占比例占全国总销售额的比例:京津冀经济区为13.9%,长三角经济区为22.8%,珠江三角洲为9.4%经济区。
2017年销售额排名前十的省市是: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四川和云南。以上省市销售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5.3%,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五)所有权结构。
在全国药品流通直接报告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药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9396亿元,占直接报告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64.3%;实现利润213亿元,占直接报告数公司利润总额的58.6%。股份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747亿元,占直接报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5.6%。实现利润110亿元,占直接报告企业利润总额的30.3%。此外,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6%,实现利润占利润的6.7%。直属企业的利润总额;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收入为3.4%,实现利润占直接报告企业总利润的3.0%。
(六)药品物流配送。
(VII)医疗电子商务。
(VIII)公司上市。
2017年,药品分销行业的上市公司增加了一个大神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2017年全国医药流通行业24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9397亿元,同比增长10.3%。截至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市值为5,117亿元,平均市值为213亿元。市值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已增加到10家,分别是国药控股,华润药业,上海药业,华东药业,九州通,中国药业,国药统一,国药,大申林和瑞康制药。其中,国药控股,华润制药,上海医药和华东制药的市值均超过500亿元。年内,医药流通行业24家上市公司共披露对外投资活动183笔,涉及金额126.5亿元。
(9)注册执业药师。
(十)社会经济贡献。
2017年,全国医药流通行业的销售总额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药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与上年持平。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2017年,全国药品直接分销企业缴纳的税收(所得税)为79.53亿元,扣除不可比拟因素,同比增长8.2%。该行业雇用了约563万人。
二,操作特点
(1)药品批发公司的销售增长已放缓。
从销售增长的角度来看,大型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增长已显着放缓。2017年,医药批发百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4%,增速回落5.6个百分点。其中,四家全国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3%,增速下降2.9个百分点; 30家区域龙头企业(排名5-34)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3%,增速下降9.8个百分点。
从市场份额的角度来看,药品批发公司的集中度略有下降。2017年,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0.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全国4家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的37.6%,增长0.2个百分点; 30家地区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药品市场的24.5%,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排名倒数第二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从2016年的12.4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7年的13.6亿元人民币。
目前,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全面实施,药品流通行业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数据表明,“两票制”政策的实施迫使终端分销公司在短期内直接向制药商购买,导致大型分销公司向中小型分销公司的销售下降;实施医疗保险管理费,限制药品比例等政策促进药品价格和消费持续下降导致分销公司的医疗终端销售下降;加之销售渠道整合不完全和大型企业的业态调整,其销售增速有所放缓。在这种情况下,大型药品批发公司也正在通过并购进行重组。外向型增长,积极开发终端市场内生增长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的分销业务能力。
(2)医药零售企业的连锁率进一步提高。
在“十三五”期间,已实施了新的医疗改革政策,例如医疗保险控制费,公立医院零利差,药品比例限制以及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间接促进了医疗机构处方外包的过程;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医院处方信息,医疗保险结算信息和药房零售信息共享的共享,针对门诊特殊和慢性病指定药房开展试点医疗保险结算试验,直接促进了患者向零售药房的流动。在这种背景下,以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大型零售连锁公司,以及大神林,老百姓,益丰药房,益心堂等上市公司,积极发挥了作用。首都Power加速了行业合并和重组,并扩大了自己的市场网络。同时,随着政府监管的加强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个体药店被迫转型为大型企业选择从市场上收购或退出市场,这也促进了零售连锁率的提高。
(3)医疗电子商务已经开始了资源整合平台开发的道路。
2017年,随着“互联网+药品流通”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医药电子商务产业已逐步进入转型升级的创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取消互联网上药品销售的A,B和C证书的批准,给“互联网+药品流通”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也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从整体销售规模看,2017年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公司总销售额736亿元,扣除不可比拟因素,同比增长22.5%,其中B2C业务同比增长21.4%。 -年。一些企业的医药电子商务业务呈现爆炸性增长。例如,由于2017年B2B业务的快速增长,九州通的制药电子商务业务与2016年相比快速增长了73.2%。同时,一些实力雄厚的医药电子商务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积极探索社会资源整合,扩展平台化发展模式,为上游提供新的供应链服务。和下游企业,并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药房服务和周到的购物体验。
例如,华润制药利用互联网创建了“ Run Medicine Mall”,并利用原始买卖网络,物流网络,资本网络和零售网络的传统优势来构建新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制药专业物流,供应链金融和制药。零售是药品供应链的智能服务平台,可实现工商业协作,产品和法规协作,药品协作,营销协作和物流协作,从而降低内部分销成本并扩大外部终端覆盖范围。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贸有限公司以电子处方流通为基础,打造“有益药品”系列品牌,通过电子处方平台连接医院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平台将处方转化为订单,支持医院中的药物分配,药房自行取药和分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购买药品,例如药物递送,以及通过大数据分析为患者提供后续服务。 2017年,电子处方传输终端能够连接214个各级医疗机构,处理超过200万张电子处方。
(4)药品物流市场的竞争已大大增加。
在2017年,该国的药品物流基础设施规模继续扩大。药品物流仓储面积比2016年增长了14.6%,公司自己的运输工具比2016年增长了10.5%。这主要受“两票制”,“取消第三方物流审批,传统医药批发公司和医药物流公司等相关政策的影响,都在不断加快物流资源的投入和网络布局。顺丰,中国邮政和京东物流等第三方物流公司也通过收购制药经营公司以及与传统制药公司合作建设制药物流仓库业务,主干运输和地面配送业务等竞争活动。药品云仓库,以及药品物流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同时,药品分销公司积极利用药品物流信息技术方面的创新来扩大物流服务范围,加快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例如,华润制药探索智能物流综合增值服务,以提高与医疗机构合作的粘性。上海医药启动“医院耗材智能互联网与物流网络管理模式创新”项目,自主开发信息系统,并采用RFID技术实现自动化设备和量化管理流程为医疗机构的物流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华东制药建立了一条全方位,全网络,全过程的药品供应链,从传统的药品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变为综合的健康服务提供商。
III。趋势展望
(1)药品分销市场的销售规模稳步增长。
随着国内外医药产业链合作的不断深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不断完善,供应链服务不断创新,人工智能发展迅速,医药流通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疾病谱的变化,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整个社会对医学和健康的需求将继续增长,医药市场的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2018年药品分销市场的销售增速将放缓,但未来一段时间销售规模将保持稳定增长。
(2)医药流通业的发展进入了结构调整时期。
随着各种国家医疗改革政策的陆续发布和实施,药品分销行业将进入结构调整时期。未来几年,在政策驱动下,药品流通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两极分化将越来越明显。国家药品分销公司的跨地区并购将进一步加速,地区药品分销公司也将加快自身发展;小型,单渠道的药品分销公司将难以维持,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资本已成为改变药品分销行业格局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在资本的推动下,药品分销公司正从传统的内生增长方式(例如增加产品,扩大客户和开设新店)转向并购和重组,并且该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已发生变化。跟着。变了一些大型医药行业集团已经分开发展流通业务板块,独立发展,或者通过并购进入医药流通行业,逐步发展为主要业务。一些区域性批发公司已继续向下游零售企业扩张,以打入市场终端。还有一些医药分销公司利用资金购买上游中药饮片,制剂和其他制造公司,并继续增强自身的供应链优势。
(4)药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日新月异。
在新技术和新动能的推动下,“互联网+毒品流通”将重塑毒品流通行业的生态结构。第一个是020模式(在线到离线)。企业利用新的互联网技术迅速占领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当当快捷医药等个人用户的移动终端市场,通过探索和发展来吸引用户,并培养用户的网上购物和线下药品购买习惯。第二个是B2B模式(企业对企业)。企业利用这次机会实施了“药品分开”,“两票制”等医疗改革政策,并借助供应链金融服务建立了新的商业模式。例如,电子商务的整合已实现了从制药商到分销公司的无缝连接。第三个是B2C模式(企业对客户)。例如,1 Pharmacy专注于开发“ B2C +医疗服务”模型,该模型可以在向患者出售药物的同时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提醒和资源共享等服务。第四个是FBBC模型(工厂-企业-客户)。例如,连接九州通正在建立的整个制药产业链的健康管理平台,逐渐将制药行业的所有上下游交易纳入平台系统,帮助上游制造商监控药品库存和销售,并帮助下游药房来管理客户并增加客户粘性。未来几年,跨境整合将为制药电子商务注入新的活力,制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竞争将会加剧。
(五)智能供应链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国家制药集团和地区药物分销领导者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积极整合供应链中上下游链接的资源,以促进“物流,信息流”的发展。 ,以及资金流向。”他说:「三者融合,建立多元化及协调的药物供应链系统。大中型医药配送公司继续优化和升级医药物流零拆卸技术,冷链箱周转系统,物流全过程可视信息系统,客户查询和服务系统,构建基于信息的智能供应链。同时,“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加速了药品供应链的扁平化,渠道的集中化成为必然趋势。随着智能药品供应链和物流标准化的不断发展,预计药品供应链市场将呈现有序竞争和稳步发展的态势。
(六)专业服务已成为药品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零售药店将继续转变为创新模式,例如DTP专业药店,分销专业药店,慢性病管理药店和智能药店。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无人药品柜,面部识别和AI机器人等新技术应用也将逐步进入零售药房。零售药店有望通过创新技术(如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服务。
(VII)药品分销行业和企业的软实力正在增强。
未来几年,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将继续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服务。药品流通企业将积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市场竞争中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努力建立服务品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诚信创造价值,促进健康发展。同时,专业人才将成为医药分销公司应对当前医疗改革政策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模式演变的重要资源。
广东省税务局的解释:哪些税收政策可用于防疫工作
编制了支持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公司所得税政策(广州市税务局)
编写了防疫税费政策和措施(山西省税务局)
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的税收相关问题(山东省税务局)
在安徽的应税和反流行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的肺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期间的货物和劳务税业务
在尽最大努力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组织了相关的税收支持政策和公共利益捐赠热点。提醒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收政策释放“流行病”的战斗力。
据了解,截至2020年2月3日,在现行税收政策中,与流行病防控相关的税收支持政策和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有哪些税收政策来支持疫情防控材料生产企业?(())(1)增值税税率调整
自2019年4月1日起,如果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拥有应税增值税销售或进口商品,则原税率16%将调整为13%;原税率10%将调整为13%9%。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海关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增值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II)增值税期末退还税收抵免
1.自2019年4月1日起,将实行增值税退税期退税制度的试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税收抵免:({}}(1)自2019年4月征税期以来,连续六个月的增量保留税(每季度,连续两个季度征税)大于零,第六个月的增量保留税税收抵免额不少于五十万元;(())(2)税收抵免等级为A或B;({}}(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欺诈性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假增值税发票;(())(4)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逃税而受到税务机关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5)截至2019年4月1日,尚未享受立即辞职和遣返,然后再遣返(退款)的政策的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2.自2019年6月1日起,一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从2019年7月及之后退还增量保留税抵免额:(())(1)增量税收抵免额大于零;(())(2)税收抵免等级为A或B;({}}(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欺诈性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假增值税发票;(())(4)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逃税而受到税务机关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5)自2019年4月1日起,您将符合立即辞职和首次遣返(退款)的政策。
一些先进的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和销售非金属矿产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澄清先进制造业部分末尾增值税的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84号税务公告)。
(3)药品制造商销售自行生产的创新药物的政策
药品制造商销售的自产创新药物与提供给患者免费供随后使用的创新药物相同,目的是从购买者那里收取全价和过高的费用,而这不是包括在增值税销售范围内。
创新药物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注册,未经批准在国内或国外销售,通过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备的原料及其制剂。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后续免费使用创新药物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4号)。支持医疗的税收政策是什么?(())(1)增值税
1.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行生产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如果营利性医疗机构获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则从获得执业注册之日开始,三年之内自行制作的准备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42号)。
3.血液站提供给医疗机构的临床血液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264号)。
4.由卫生防疫站分配或分发,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疫苗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安排的生物制品,药品增值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191号)。(())(II)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房地产和土地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应自其执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除房地产和自用土地的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2.血液站自用的财产和土地免征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264号)。(())(三)耕地占用税
医疗机构对农田的占用免征农田占用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支持医疗行业公司科学研究的税收政策是什么?(())(1)增值税
纳税人可免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II)企业所得税
1.国家优先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
2.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而产生的研发费用,而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当前的损益,根据规定,在实际扣除额的基础上,扣除实际税额的75%;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在上述期间内,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率的通知(财税[2018] 99号)。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III)为合格的研发机构购买家用设备的退款
由合格的国内研发机构和国外研发中心购买的家用设备的增值税全额退还,实施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获得退税资格后的下个月的1月1日起生效。
政策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研发机构购买设备的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年第91号财务公告)支持材料供应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I)蔬菜,生肉和蛋制品流通的增值税政策
1.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37号)。
2.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一些鲜肉和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鲜肉蛋制品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75号)。({}}(二)国家储备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粮食和大豆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38号)。
2.政府保留的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征收和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198号)。
3.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大宗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接的国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从事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订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仓库,自用的从事商品储备业务的房地产和土地,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国家储备产品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支持公共捐赠的税收政策是什么?(())(1)企业所得税
企业通过县级(包括县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附属组织和直属机构的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总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免税额;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公益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资格。
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金额,该金额大于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订)。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5号)(())(II)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诸如教育,扶贫和扶贫之类的公益慈善团体。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扣除额:如果国务院规定对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捐赠应扣除税前额,则以该规定为准。
个人将收入捐赠给诸如教育,扶贫和扶贫之类的公益慈善组织,这意味着个人将其收入通过公益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转移给诸如教育,扶贫和扶贫之类的公益慈善组织。中国的国家机构。捐款;所谓应税收入,是指扣除捐赠前的应税收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三)增值税
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无须为社会公益事业或向公众支付任何费用,无需支付增值税作为销售服务。
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免费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公共福利或向公众免费转让的单位或个人,无需支付销售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四)土地增值税
不向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民政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 48号)。(())(五)印花税
1.财产所有人向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和学校捐赠财产,以建立免征印花税的文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对于救援物资的运输,带有县级(含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救援物资运输凭证的货运凭证免收印花税。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运费券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
有哪些税收政策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受该流行病影响的企业?
(I)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包容性减税政策
月销售额在100,000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年应税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小型微企业,应税收入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从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中扣除300万元以下,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小微利企业,是指在全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且具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三项条件的企业不超过5000万元。
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少50%:资源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本地附带教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附加教育费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加成。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关于在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二)企业所得税损失补偿政策
允许将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到以后的年份,并用随后几年的收入弥补,但结转期限不得超过5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当年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资质)可以结清未完成的亏损。在资格年之前的五年内转移后将予以偿还,最长的结转期限将从5年延长至10年。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 No 76)。({})(3)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政策
在缴纳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方面确实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房地产或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根据情况给予减免税规定的权限。
1.《广东省房地产税实施条例》。
2.《广东省地税局关于下放我省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困难的审批机关的公告》(广东省地税局2013年第5号公告)。
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房地产税困难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少和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困难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
(4)租用不动产且租赁合同规定了免租期的纳税人不被视为销售服务,也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和土地扣除时间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有哪些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可用于推迟和便利申报?
(1)为了充分配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的流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我省的纳税期限为2020年2月延长至2月24日。如果受到疫情的影响,在2020年2月延长纳税申报期后,如果仍然遇到困难,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长。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收服务,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将2020年2月税收申报期延长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第3号通知)。
(2)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处理纳税申报表或无法及时提交扣缴税款和收税报告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3)由于疫情的影响,纳税人难以经营。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目前的货币资金不足以纳税,如果未能按时纳税,可以申请延期支付。。
(4)对于受新冠状病毒影响的肺炎流行病,如果雇主未能按时支付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则可以将其推迟至2020年2月29日,而无需任何延迟付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在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流行期间不向员工收取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4号)。
(5)对于受新冠状病毒影响的肺炎流行病,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企业雇员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则可以延期支付三分之内的费用。疫情消除后的几个月。在此期间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
在流行病期间,未完成保险费的登记,缴费申报和利益申请的雇主,灵活员工以及城乡居民,可以在流行病结束后重新申请,并延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种待遇通常是享受的,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记录。流行情况解决后的三个月内应完成重新申请。
政策依据:“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球菌疾病期间的社会保险支付和治疗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全”2020年]第24号)。
(六)由于流行病的影响而暂停进行定期固定收缴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可以向税务机关报告停业登记。
政策依据:“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VII)如果纳税人出口商品和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免税)或未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则退税(豁免)。收到凭证和相关电子信息后,您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免税)。从2020年1月20日起生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租农用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以前未处理的事项已经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号公告)。
政策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土地租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号公告)。
(8)根据企业的自愿原则,对一,二,三等出口企业实行无纸化出口退税(免税)管理,实行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正在申请出口退税(豁免)。)税收和申请出口退税(免税)税收相关证书,通过在线税收处理平台或其他渠道将由税收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数据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并且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应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的原始纸质文件和纸质申报单,按照提交年份和月份以及报告的电子数据的顺序装订成小册子,并由企业保存以备将来参考。自2018年12月14日起。
政策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出口退税(免税)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广东省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 。
[税收提示]
谨提醒纳税人:请在公益捐赠过程中收集相关票证文件,在申报纳税过程中注意申报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抵扣和享受。
公共捐赠热点
问题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是否免费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免费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以公益或为公众服务,不需要视为销售,也不征收增值税。
问题2:在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单位或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为公益目的或为公众免费将无形资产或房地产无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单位或个人,无需视为销售,也无需缴纳增值税。
问题3:公司在税前扣除捐赠的范围是什么?
答案:企业使用县级(包括县级)或以上的慈善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接机构为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捐款。
问题4:公司可以对哪些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进行税前扣除?
答案:公益社会组织应依法取得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资格。
符合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联合宣布。中央政府,每年有不同的城市。
问题5:如果公司今年的捐赠支出为150万美元(符合公益捐赠支出的条件),但是公司的会计利润小于或等于零,是否可以今年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结转至下一年的扣除额吗?
答案:是的,如果企业今年的会计利润小于或等于零,则今年发生的捐赠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而是可以全额结转到下一年。如果2020年发生150万美元的捐赠支出,并且2020年的会计利润为-500,000美元,那么150万美元的捐赠支出可以全部结转到以后的年份,并在该限额内扣除税款,但是结转期为从捐赠年度开始算起。从年份开始的计算不能超过三年。
问题6:允许将公司公益捐赠支出中在当前纳税年度之前未扣除的部分结转到下一年,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年。三年从哪一年开始计算?
答:从捐赠发生的第二年起计算。如果2020年发生150万慈善捐赠支出,并在2020年扣除500,000税前收入,则剩余的100万捐赠支出将从次年的2021年开始计算,并可以扣除到2023年。
问题7:捐赠支出的扣除上限是多少?
答案:当年发生并在企业上一年结转的非营利性捐赠费用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例如,一家公司到2020年将有150万美元的捐赠支出(根据公共福利捐赠支出的条件),而2020年的会计利润为1000万美元。 2020年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上限为1000 * 12%= 120万,因此2020年公益捐赠费用最多可以扣除120万。
问题8:在计算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额时,企业应先扣除上一年结转的捐赠支出,还是应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答案:应从前几年结转的捐赠费用中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费用。例如,在2020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税前的150万企业捐赠支出。它们被结转到2021年,2021年发生了2,000万美元的捐赠支出(以上符合公共福利捐赠支出的条件)。 2021年的会计利润为20000000。目前,2021年公益捐赠的扣除上限为2000 * 12%= 240万。在这240万英里中,应先扣除2020年结转的150万英里,其余90万英里,然后从2021年的200万英里中扣除。然后可以将2021年剩余的110万(200-90)结转到2022、2023和2024以计算扣除额。
问题9:在计算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税前扣除的企业公益捐赠款?
答案:对于通过公益社会组织进行的公益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由省(含省)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捐赠票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或盖有接受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付款表”收据可用于税前扣除。
问题10:个人如何从税前的慈善捐款中受益?
答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及其部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性慈善机构捐款的个人,以及公益性捐款可能发生。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该税额。
问题11:居民的慈善捐款可以全额扣除吗?
答案:个人所得税慈善捐款的扣除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全额扣除,另一种是在限额内的实际扣除。
1.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以下机构和单位进行非营利性捐赠的个人可被全额扣除:(())(1)特定地震灾区; (二)教育事业; (三)红十字事业; (四)公益青少年活动场所; (5)合格的基金会; (6)养老院(疗养院),福利和非营利的老年服务机构,例如老年服务中心。
2.除上述国务院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外,个人捐赠的扣除限额还确定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基本公式为: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x 30%
问题12:个人居民在综合收入,分类收入和商业收入中所获得的公益捐赠费用的扣除顺序是什么?
答案:居民根据各种收入,公益捐赠费用和适用税率决定从综合收益,分类收入和营业收入中扣除的公益捐赠费用的顺序。
问题13:非居民个人可以承担慈善捐赠费用吗?可以扣除吗?
非居民个人在发生公共福利捐赠费用当月发生的公共福利捐赠费用不超过其应税收入的30%,可以从其应税收入中扣除。慈善捐款的扣除额可以继续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问题14:个人慈善捐款应获得哪种账单?
公益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捐赠说明。
发生慈善捐赠时无法及时获取捐赠票据的个人可以暂时从慈善捐赠银行付款凭证中扣除,并将慈善捐赠银行付款凭证副本提供给扣缴义务人。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天内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捐赠票据。单位组织职工进行慈善捐赠的,可以从捐赠单据和职工详细账单中扣除。
个人应将捐赠记录保存5年。
问题15:个人应如何申请公益捐赠?
处理或扣除个人慈善捐款义务人的个人,应随同提交“个人所得税慈善捐款扣除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