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的支付原则是价格和税款分开,并且这两行都考虑在内,因此是不含税的收入。
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试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第6条如果采用应税收入率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小型和低利润企业所得税率为20%,高科技行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的规定》,
第1行“总收入”:根据总收入验证应税收入率并填写此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年获得的总收入。包括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因此,您的公司应报告1-3季度的累计收入总额。不仅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有其他应税收入,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还包括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无需重复征收公司所得税,
此表格的第14行“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
第15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
因此,根据第15行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的数据支付了第三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当第15行≤0时,此行将填充0。”当第15行≤0时,为什么此行用0填充?由于公司所得税是按季度支付并在年底结算,因此当时没有退税。填写0。支付年末结算时,将支付越来越少的款项。
您好,如果采用应税所得率来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征收和批准办法》(试行)的规定:
如果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被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
(1)不必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建立帐簿;
(2)帐户簿应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但不应建立;
(3)未经授权销毁帐簿或拒绝提供纳税材料;
(4)虽然已经建立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费用信息,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很难检查帐目;
(5)如果发生了纳税义务,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纳税申报,则税务机关应在期限内下令申报,但在截止日期后不作申报;
(6)申报的征税基础显然很低,没有任何理由。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于这些措施。上述具体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应确认应税所得率:
(1)总收入可以正确计算(验证),但总成本和费用不能正确计算(验证);
(2)总费用和支出可以正确核算(验证),但总收入不能正确核算(验证);
(3)通过合理的方法,可以计算和估计纳税人的总收入或成本。
如果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核销应缴所得税额。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采用以下方式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1)指类似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具有类似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根据应税所得额或成本费用的额定税率进行核实;
(3)根据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进行验证或估算;
(4)根据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验证。
如果前段所列方法之一不足以正确验证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则可以使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验证。当使用两种或更多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以从较高者核算所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六条如果采用应税所得的方法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则应缴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第七条纳税人采用应税所得率方法核实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情况,经营多个行业的,不论其业务项目是否单独核算,税务机关应当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根据其主要项目。
主要项目应是在所有纳税人的运营项目中占总收入或成本(费用)支出或原材料,燃料和电力消耗最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