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政策是:
财税[2015] 99号《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收入在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小型低利润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收入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新消息,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薄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收入减半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以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