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分配给销售人员的利润薪水和奖金在税前列出,而所得税支付的利润是扣除应分配给销售人员的收益后的利润。
一般公司所得税是通过将总利润乘以25%的税率获得的,只知道销售收入不计算所得税。除非可以在获得所得税时根据销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来计算税率(各地税率不同)
其他省份公司销售的商品的增值税在其他省份支付。所得税,土地税,房地产税和其他税项也在当地支付。根据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销售单位,并在当地纳税。由您自己的公司决定另一个省的销售公司的名称是否必须继续该省的公司名称。无论公司如何处理销售名称或商品销售,都应在营业地点缴纳税款,缴税方法应经当地税务局批准,税费应相同。
根据《税收管理法》的规定,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必须前往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收管理办公室进行税务注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在其他地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纳税人)在生产和运营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文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经审查后将签发税务登记证。 ”
如果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了分支机构,则收税的方法和地点将根据税种而有所不同。
对于增值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增值税缴纳地点:
(1)固定业务家庭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总行可以向总行集体申报并向总行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如果固定营业户向国外的县(市)出售商品,则应向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签发对外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并且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如果您没有持有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税收管理证书,并且在其他县(市)出售商品或应税劳务,则应向销售地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没有向销售地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缴纳了税款,则该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应补足该税款。
(3)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非固定商业家庭,应向负责销售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4)对于进口货物,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申报地点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缴税。”
对于公司所得税,实施独立会计的公司或组织必须纳税。因此,如果已建立的分支机构未执行独立会计,则企业所得税不应单独支付,而应由总部支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2条:“下列从事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和业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