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账目必须清楚,相关内容可以清楚地说明,并且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实际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和存货产生的损失,如库存损失,损毁和报废,损失。财产转移,坏账损失和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泛影的会计处理:
首先:
借款:原材料
贷款: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益
然后,经批准:
借入:流动资产的盈亏待定
贷款:营业外收入
最后:
借款:营业外收入
贷款:本年度利润
2.损失:在
批准之前: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款:原材料经过
批准后,由于业务管理原因:
借款:管理费用-存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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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得税需要调整三个特定项目:
1.对于尚未与中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在试点期内向国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扣缴义务人扣留。率3%预扣增值税。该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负。
其次,可以扩展可选简化税收方法的范围。提供经营租赁的动漫公司和企业有条件地包含在适用的简化税法范围之内,征收率为3%。其中,动漫公司的简单纳税计算期为试点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试点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购买或自制的有形动产为试点,提供试点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此外,原始政策还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试点公共交通服务(包括渡轮,公交客运,铁路运输和出租车)也可以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方法。
第三,运输代理服务包含在港口和码头服务子类别中,并按6%的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原始政策规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受船东,船舶经营人或租船人委托,从运输服务接受者或运输服务接受者的代理人那里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根据水上运输服务加征增值税。税率为11%。这项旧政策失效了,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了。
扩展配置文件: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采取的灵活调整措施,以利用税收经济杠杆来鼓励和支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原则规定了两项税收减免,
首先,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他们,并且在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下,他们可以定期减税或免税;
第二,国务院给予企业减免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依照规定执行。税制改革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政策性强,影响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率;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对于在出生前,出生中和出生后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产业,即农村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和水生站。生命站,气象站,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
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以及城镇其他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个行业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来自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的技术服务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从事咨询业(包括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和其他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企业或业务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除2年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运输,邮电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营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免一半所得税;
适用于从事公共事业,商业,材料,外贸,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新成立的独立会计公司。卫生事业中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自营业开始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可以减免两年所得税。
3.除原始设计中指定的产品外,企业还全面利用企业生产过程的生产,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作为生产所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而企业使用外部大部分煤石,矿渣和粉煤灰是建筑材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
自生产和运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经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免征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设立的处理其他企业废弃资源使用情况的企业免征所得税一年。
4.国家确定的“老,年轻,边境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
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的过程中发生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且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时免征。所得税。
6.如果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风,火,水和地震,企业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下减免1年所得税。
7.新建的城市劳务和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市失业工人的人数超过雇员总数的60%,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征三年所得税权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年底后,如果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有雇员的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所得税可减半,为期两年。
8.高校和中小学经营的工厂和农场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开设各种类型的进修课程和培训课程,并暂时免征所得税。享受大中小学税收优惠待遇的校办企业,必须由学校自筹资金,由学校负责管理和经营,业务收入归学校所有。
以下企业不得为校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1)将原来的纳税企业转变为校办企业;
(2)学校将在原来的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国附属企业的投资;
(3)学校向外国单位投资的合资企业;
(4)由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设立的企业;
(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国单位经营的企业;
(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体办企业。高等教育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开办的普通教育学校,但不包括各类成人学校,例如耶达大学和耶达电视大学,职工学校和企业办的私立学校。
9.对于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工厂和非中途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四残”人员的安置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收入暂时免税;如果“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但未达到35%,则所得税减半。
10.乡镇企业可将应交税额减少10%,以补贴社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