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您必须去税务部门填写一份申请表,以识别一家小型获利企业。
为了促进税收便利化改革,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将统一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度预缴。因此,如果一家按月预缴公司所得税的公司在年中的4月,7月和10月的纳税申报期内作出预付款申报,则根据以下情况被判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按照规定,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季度预付款。同时,为避免在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一旦调整为季度预付款,则年度内将不会更改。
普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优惠的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从事非该国受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以上是根据公司平均员工人数计算得出的,即上一年企业的平均雇员数= ∑(每个月的雇员数)/ 12; “总资产”是根据企业年初和年末总资产的平均值计算得出的。
当年企业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公司已满足上一年对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如果确定该企业不符合上一年度小规模盈利性企业的条件,则该企业不得在当年填写纳税申报表。当年的税率为20%。纳税年度
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年企业的有关指标,核实该企业是否符合当年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如果企业的有关指标不符合当年小型盈利性企业的要求,但在预付款时已按规定计算了减免所得税,则必须减免所得税。在年度结算中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