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是月收入不超过30,000,季度收入不超过90,000,并且年收入在36万以内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是当期信贷。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74号《关于将营业税返还和所得税纳入企业利润的所得税征收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为如下:
1.企业实际上是当场收取营业税和消费税,先退还,先退还,然后再退还,然后从“银行存款”帐户中扣除,并记入“产品销售税和附加费”,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不会直接减少或免除的营业税和消费税。
其次,企业实际上收到立即收取的增值税,先退款,先退款,然后再退款,将“银行存款”帐户记入借方,并将“补贴收入”帐户记入贷方。对于直接的增值税减免,请从“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减免税)”帐户中扣除,并在“补贴收入”帐户中贷记。没有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添加“补贴收入”科目。
3.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表”和“已交税”项目下添加“减免税”项目(第8行),以反映企业已按规定减少和免征增值税。填写“应交增值税”帐户。
个人意见:税收减免与业务无关,不应计入营业利润
建议在转为营业外收入之前将其累计---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