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享受50%的折扣和收入减少。
由于财税[2009] 69号),国发[2007] 39号文件规定,优惠税种不能叠加,一经选择就不能改变。税收优惠政策,如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常规免税和减税。
第28栏=收入的一半* 50%*(法定税率-特惠税率)
据我了解,无法填写的主要原因有两个:1.基本信息表中的总资产可能以人民币报告,而实际单位是10,000元,因此如果您以人民币报告,结果可能是总资产超出了该国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其他非禁止和限制产业的条件。如果选择“否”,还将导致您无法填写7040小型和小型免税表格;信息维护模块。如果在此模块中将小型和微型企业徽标的信息保持为“否”,则也会导致这种情况。您可以去税务机关让他们看到这个地方。当然,第二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也有这种情况。
我不会处理这两种情况的基础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