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包括
1.获得合法和有用的凭证
中国的税务机关实行“投票控制”,所有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支出都必须获得合法证明,否则无法在缴税前支付。获得法律文件(税收发票和其他法律文件)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方法之一。
注意:
1.通过公益社会团体的公益捐赠,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获得省级(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并盖有收款人印章的公益捐赠法案。 , 要么收受单位盖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2.必须完成可批准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的填写,并且采购发票上列出的项目必须匹配,否则将不进行扣除。批准扣减的货运结算凭证是指运输单位出具的发票,并加盖了国家统一发票监督印章。货运发票应分别注明运费和杂项费用,对于未单独注明但统称为杂项费用的发票,不予扣减。
其次,规范会计并按时申报税收
小型和微型企业会计人员应按照“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会计。
首先,小型和微型企业只有规范会计才能满足审计收款的要求,以避免因获利能力差甚至亏损而不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尴尬现象。 。
其次,如果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则税务机关只能采用“授权征收”的征收和管理方法。
同样,不正规的会计处理会给小型和微型企业造成损失。
最后,税法中的许多规定都依赖于标准化的会计信息。纳税申报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一项义务。无论企业是否必须纳税,都必须及时申报。此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会计人员流动频繁。会计人员离职时,管理人员应主动提醒离任人员先填写纳税申报单,以免因未能及时报税而处罚企业。
3.掌握税收法规的具体规定
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根据“小型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应充分掌握税法的具体规定。在计算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如果小微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例如折旧年限的选择),以减少差异的调整在会计法和税法之间,方便税收收集和管理。再次进行调整。根据这一收集和管理原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应尽可能采用税法允许的最高扣除标准(例如最短的折旧期限)。
第四,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共同优惠税收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可免除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所得的企业所得税或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业务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在优惠政策中,不难找到该国对国际运输服务和节能服务公司的青睐。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对于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格节能服务公司,其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暂免征增值税。
可以看出,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来说,使用国家优惠税收政策非常必要。如果您不使用它,没关系。名望将帮助您。名望的目的是使企业少缴税款,因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提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9] 33号《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扶持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
1.文件介绍背景
中国的中小企业覆盖面很广,在企业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它们在扩大就业渠道,减轻就业压力,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许多企业甚至难以为继。国务院于今年9月发布了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政策。包括实施和完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发[2009] 36号文,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含税)。3万元人民币)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9] 33号。
第二,文件的基本精神
(1)具体优惠政策
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已在《企业所得税法》中阐明。因此,财税[2009] 33号文的意义在于国发[2009] 36号文《通知》明确要求,年应税所得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其应税所得减少50%。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税收申报中该政策的正确体现:
1.根据国税函[2008] 44号,在预缴所得税时,应按照会计中的“利润总额”计算预缴时的“预缴所得税额”,应进行税收调整。就是说,小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的,在预缴所得税时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在当年反映。结束最终解决。当然,根据国税函[2008] 251号《关于中小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如果企业按照当年的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如符合上一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规模盈利企业的条件今年,所得税仍按20%的税率预缴。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的有关指标,核实公司是否符合当年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减免年度所得税。量。
2.结清并结清所得税后,应将减少的50%的收入填入主体的第15行的“减免税额调整”中的“减免税收入项”所得税申报表并填写所附表格5.“税收优惠表”中的第四项,“减免税总额”;并且由于以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为25%,因此所得税减免的5%为25%至20%应在主表格的第28行的“利润减少和免税额”中填写,并在附表5的“税收减免总额”第五项中填写“合格的小利润企业”。
(2)文档的适用对象
该文件的第二条规定,本通知中提及的微薄利润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规定的微薄利润企业。税收政策。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可以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国家的无限制和禁止性行业,并满足以下条件:(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金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万元1000万元。此后,有关文件进一步解释了小型低利润企业状况的相关指标:根据国税函[2008] 251号,“职工”是根据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的; “总资产”在年初和年末进行计算计算总资产的平均数;根据财税[2009] 6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数与从业人数的总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员工人数和总资产的指标是根据企业全年的月平均值确定的。如果公司在年中开始或终止其业务活动,则以实际营业期为纳税年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计划
2008-12-08 11:12:23 [点击次数:74]
1.使用免税所得税计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引入了“免税收入”的概念,该概念将国库券的利息收入,股权投资收入和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称为“免税收入”,并给予了优惠。所得税。
因此,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它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算项目的收益率,并在获得相同收益率时优先购买政府债券和股权投资。在计划纳税时,有必要区分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和非营利收入。如果不是,它将不被视为免税收入。
2.使用优惠税率进行税收筹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国内外公司的统一税率为25%,但有些公司设定了优惠税率,例如,国家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税率为15%,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20%。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种族群体。对于自治区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减免地方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为20%。其中,税法规定了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为设定新公司所得税的优惠税率,企业应努力创造条件,以建立符合25%以下税率的企业,例如成立高科技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将大企业分为小企业。低利润企业或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起征点时进行合理规划,以充分利用生活政策,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具有产业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1。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旧的公司所得税法仅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理限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同时收紧了高科技企业的标准。
对于仅使用高科技作为部门会计的现有公司,他们可以剥离高科技业务,并建立独立的高科技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当然,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必须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
2。对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有关的行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
在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中,工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重点是将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行业和项目纳入工业优惠体系,以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企业的经营,保护和经济效率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企业增加在这些领域的开发和投资。
企业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减10%;抵免额在纳税年度结转。这里的专用设备是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 ”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得税提高收益目录”。和其他专用设备,并且可以在5年内转让和租赁。
企业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中指定的资源用作主要原材料,并使用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规定的产品生产收入行业标准降低到总收入的90%。原材料占生产产品原材料的情况,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因此,当企业需要购买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有关的专用设备,并且想要享受减税优惠和少缴税款时,它必须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专用设备。偏好目录,并注意使用年限。
四,利用技术创新税收和技术进步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技术创新设定了优惠条件,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也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
1。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从企业收入中免除或减少。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换句话说,如果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而发生的研发支出未计入无形资产,则按照规定的扣除额计入当期损益。 ,则扣除额将基于研发费用的50%;对于资产,摊销基于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
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获得更高利润的保证,这需要持续而大量的投资。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筹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得到国家财政支持。例如,专利技术的外包成本只能在指定期间内以直线摊销的方式计入“无形资产”科目中。但是,如果企业和科研机构采用联合开发的方式,技术开发的成本不仅可以一次性一次性扣除税前费用,而且可以在扣除50%的实际所得税前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要加速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少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计法。
第五,使用专职人员进行就业税筹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移民残疾人和国家鼓励的其他受雇人员支付的工资应另外扣除。其中,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扣除额,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扣除。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废除了原来税法中对移民人员比例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尽量将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安置在一定的合适位置,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
(作者:魏玉红,单位:徐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