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解释情况。如果已预扣税款,则在下一个纳税年度进行调整。
中国。会计在线学校忘记爱情1995答复:根据国税发[2010] 18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小企业和盈利型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财政和国家小型企业和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33号),确保平稳执行小额盈利性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现在,关于预缴2010年小额盈利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如下:
1.在最近一个纳税年度中,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000元(包括30,000元),同时,其资产和雇员人数符合《税务条例》第9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情况》根据2010会计年度的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小规模盈利性企业(以下简称合格的小规模盈利性企业)的标准,在作出预付款申报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告“预缴税款申报表”及其他报告“(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乘以15%,临时填写第7行“税收减免”。
首先,小利润公司的所得税优惠需要先向税务机关申报,然后才能享受。您需要首次提交(提供符合上一年小利润公司要求的相关文件)
填写报告时,您可以参考此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33号),三万多元对于小型和低利润企业,其收入与15%的乘积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附表5。 《中国的意见》(国税发〔2008〕101号)“税收优惠表的第34行“(1)合格的小型和营利企业”。
也就是说,如果您只是一个小型的获利企业,请在附表5的第34行中填写应税收入(调整后)和5%的乘积
如果您是一家收入少于30,000元的小型低利润企业(2012年更改为少于60,000元),请填写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和表5中34中15%的乘积行
您需要预先支付的额外1010.89元,才能直接与管理员结清退税。
因为对于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可降低20%。而不是按基本税率收取企业所得税。
【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特别优惠税收政策】
为了支持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发展并充分发挥小型低利润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合格的微利企业,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20%。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第34号)进一步规定了针对小型低利润企业的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元(含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0%。以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于微薄公司的条件]
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