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批准的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2.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A型)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所附表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年度企业所得税结算必须在次年的1-1至5-31之前完成。今年的2016年和解也不例外。实际上,地方税收需要纳税人提前完成,请在具体截止日期前咨询主管税务局。
1.注意本纳税年度产生的费用,费用和费用的发票
题;
2.今年应确认的收入和收入问题;
3.应计和摊销的成本和费用;
4.有关会计利润和应税收入之间差异记录的问题;
5.会计人员和企业相关变更会计及相关资料
转让的完整问题;
6.相关税务批准或备案程序
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采用原始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权利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