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业已改变其运营方式,他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已从原来的地方税转为国家税。
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扣减进项税,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输业中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发票是按国家税购买的。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减少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利润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企业将被降低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第8条规定了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的待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适用于具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条件,并根据《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和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适用于小型低利润企业的适用税率暂时不适用。
无法享受折扣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税[2009] 69号文第8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第650号),执行已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于小型企业和非居民公司,不适用将企业所得税降低20%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优惠所得税政策适用于年应税收入少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200,000元(含人民币200,000元)的小型盈利企业,应将其收入的50%考虑在内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小微企业利润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34号)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将减少应税收入包括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