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财税政策,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少于20万亿元(含20万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因此,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 *(1-50%)* 20%= 20,000
您的陈述不正确。{@}最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将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上限减半至二十万元。
3月1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司所得税减少50%微型和微型企业的政策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20万元(含)以下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
在将人民币10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00,000元后,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减税范围从2015年10月1日起扩大一半,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9月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了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范围至30万元的具体税收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针对小规模盈利企业的新优惠所得税政策主要惠及年累计利润或应税所得在20万元至3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小型盈利企业。
根据公告规定,小微企业无论是采用税收征收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定额征收),均可享受优惠政策。符合微型和微利企业规定的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公司所得税折扣为20%的计算方法是,利润率* 0.5 * 20%的税率是应付所得税。
例如,如果这个小型微型企业的利润为200,000,则减半为20 * 0.5等于100,000,然后乘以20%的税率
的应付所得税金额等于:200,000 * 0.5 * 20%= 20,000
注:如果结算后的利润超过了微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