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②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③中药材的栽培;
④种植和种植林木;
⑤畜禽养殖;
⑥收集林产品;
(2)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3)海洋捕鱼。
取消农业税是政府解决“三农”的重要措施,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它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也符合“工业对农业的反馈”趋势。。
自1992年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了改革。 2006年,废除了数千年的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取消意义
是农民的一种解放。在中国,对农业征税的成本太高,有时甚至超过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许多来自农民,农村地区和农业的耀眼品种消耗了剩余的税费。取消农业税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向世界各地的农民伸出援手的制度。更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建立的。
这种两线平行的税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之间的不平衡,给中国农民带来了非常不公平的税收负担。由7%的主税和20%的附加费组成的中国农业税率为8.4%。据了解,特定人群的税收仅在中国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议更多是一种制度上的变化,是中央政府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以及恢复了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平等地位。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