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生产性外资企业才能享受免征二三减税的优惠政策!
新成立的第三产业内资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至两年。
减免三分之二是指经营期限超过十年的外资生产型企业。从利润年度起,他们将享受免税的头两年和半年的三年减免所得税的优惠。
没有。
自2008年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后,从事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其收入应为第一年至第三年。获得项目第一笔生产和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在第四至第六年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其他类型的企业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在申请了三项减免和三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后,国家税收也经过审查并批准,它可以在获得第一笔收入后的第二年,第二年和第三年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在第四至第六年将公司所得税减半。
但是,如果在享受三项减免和三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期间发生变化,并且不再满足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条件,则税务部门将收回免税的企业所得税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