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应合并计算。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允许扣除;对于超额部分,扣除额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5.慈善捐款的税前扣除
允许在税前按一定百分比扣除公益捐赠,主要是鼓励企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中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公益捐赠额。将计算公益捐赠扣除率的依据从应纳税所得额改为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将年度利润总额定义为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五,统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新的公司所得税法,相关优惠规定主要包括:
1.阐明了免征和减半企业所得税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具体收入范围。
2.阐明从事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的投资和营业收入,并给予三项减免和三项减免。
3.澄清从事合格的环保,节能和节水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并给予三个减半和三个减半。
4.显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通过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可以减少到应税收入的90%。
5.很明显,企业购买了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的10%,可以从该年度的企业应纳税额中扣除。
6.显然,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五个方面是优惠的:首先,从事合格技术转让办公室的企业可免征一半的企业所得税。其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第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方面产生的研发费用可扣除50%。第四,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对一家非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两年,则可以扣除其投资额的70%当年的风险投资企业应纳税额金额已持有2年收入金额;第五,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加速折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7.很明显,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应扣除100%。
6.统一和标准化税收收集和管理要求
住宅企业使用企业注册的地方作为纳税地点;但是,如果注册地点在海外,则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的地方就是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无法人资格的商业组织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纳税年度计算的,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企业应于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备案预缴企业所得税,并提前缴纳税款。企业应自年底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货款,结清应纳税额。
VII。对原始税收优惠实施过渡措施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针对原始税法和行政法规,某些地区和西部开发地区规定的低税率和常规减税与免税实施过渡性优惠政策。
(1)在新税法颁布之前建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措施。按照原税法,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生效的文件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按照以下措施实施过渡: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新的税法实施后的五年内,税法将逐步过渡为法定税率。其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将在2008年,18%,2009年,20%,2010年,2011年和2011年分别征收18%,2012年和25%的税率。;最初实行24%税率的企业将自2008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2.从2008年1月1日起,原来享受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如“两个减免,三个减半”和“五个减免,五个减半”等企业所得税,将继续遵守原始税法新税法实施后的行政法规。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措施和年限,直至该期限届满,但是由于丧失盈利能力而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优惠期从2008年开始计算。(三)享受上述过渡性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在2007年3月16日之前经工商登记机关注册设立的企业;过渡优惠政策的实施项目和实施范围,按照《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执行。
(2)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202号)继续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
(3)实施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一,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按照新税法,实施细则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相抵触的,企业应当选择实施最优惠的政策,不得再享受,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