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为25%。然后根据您公司的规模和状况,享受税收减免。
没有。
自2008年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后,从事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其收入应为第一年至第三年。获得项目第一笔生产和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在第四至第六年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其他类型的企业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2.如果评估表中的五个项目都符合条件,则企业所得税可以由纳税人的自我声明征收,并由税务机关收取;有一项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批准的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如果鉴定表中第1、4、5项不合格,或者第2、3项均不合格的,可以采用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2和3中的一项是合格的,如果其他项目不合格,可以通过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审查评估表后向县(市,区)一级的税务机关报告。县(市,区)级税务机关收到鉴定表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对每个住户进行分类,审查和确认。
4.“企业所得税征收评估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级税务机关各持有一份,另一份交给纳税人。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的评估从每年的1月到3月底每年进行一次。收到税务登记证后三个月内,对当年新设立的企业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税务局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作为记录。
第18条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