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所述,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设立的企业。中国法律法规赚取收入的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组织。
企业是指根据国家法规注册并注册的企业。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独立经济会计是指同时具有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的条件;独立建立账簿,准备财务和会计报表;并独立计算损益。
资产包括国有资产,捐赠资产和使用公共设施的私立学校不能注册为营利性私立学校。这类学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以山西省为例,实施义务教育的私立学校,其资产包括国有资产,捐赠资产和使用公共建设的支持设施,不能注册为营利性私立学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国务院512号命令),非营利组织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从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外,其他政府补贴,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所得的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产生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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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了民办教育管理机构的建设,并加强了新成立的民办学校赞助商的资格考试。建立公立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将学校及其发起人和违法行为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力度。
严格的学校许可证和法人注册系统。任何未获得私立学校入学许可证和法人证书并为社会招生的人,都是非法办学的,应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私立中小学必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批准计划招收学生,学校的学生人数必须控制在批准机构批准的学校规模之内。
首先对您的职业学校(无论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进行分类,然后应用以下文档得出结论。
根据《促进私立教育法实施细则》第38条:“由捐赠办学的私立学校和不需要合理回报的出资者应享有与公立学校相同的税收和其他优惠政策依法。需要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因此,不需要合理回报的私立学校应依法享受与公立学校相同的税收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和劳动服务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 3号)规定: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应遵循“《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退税并按要求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程序。各类学校应分别核算免税品的营业额,如果不分别核算,应按规定缴纳全部营业税。
财税[2004] 39号规定,对学校批准并计入财务预算管理或由预算外资金专用账户管理的费用,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学校获得的财政拨款应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收取。事业单位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专项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个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规定: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和征收法。
私立学校涉及的税费如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1.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规定》第8条第4款:“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以及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营业税。”《关于营业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 3号)明确了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范围:
(1)“教育资格教育”是指受过教育的人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规定,进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并取得州的教育。认可的教育证书形成。具体内容包括:1.基础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学教育:普通小学,职业初中,成人小学; 3.高中文化程度: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学,成人中学,职业高中,技术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学院,成人学院,网络学院,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和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者经国家认可的各类学校。上述学校包括符合学历教育规定的私立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和其他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和劳务收入应按下列规定执行:提供教育和劳务收入是指提供学术教育和劳务收入。规定的招生计划中包括对当前学生的服务,包括:审批,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来自住宿费,课本费,家庭作业费,董事会费和考试注册费的收入。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费用,学校以各种名义超过规定范围收取的赞助费和择校费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和劳动收入的一部分,并按照规定。
各学校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税和免税程序,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法人资格代码证明,与营业有关的信息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2.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和《教育费附加费暂行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将与营业税额一起征收。 。城建税=营业税税额×7%(县城5%);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税额×3%。
3.所得税。如果您学校的注册类型是个人独资或合伙制,则应遵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所有制企业和合伙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2000] 91号)规定对您学校的投资者的营业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如果您学校的注册类型不是个人独资或合伙制,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收入-发电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私立学校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下列方式计算和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计算公式如下:应税收入总额=企业的年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可以弥补前一年的损失。其中,总收入包括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贴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附属单位收入和私立学校获得的其他收入。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私立学校免征公司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法律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在财务管理,政府资金等中。
4.如果您学校的营业场所是其自有财产,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民国”,还应使用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占用权土地面积依法征收财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财产税=财产的原始价值×70%×1.2%;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面积×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