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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于软件产品注册,在获得证书后的5年内,应征收与企业有关的产品营业税(即增值税),并至少退还3%的税款。对于一般纳税人,征收并退还超过3%的17%税率,并且不包括在所得税额中。
②软件企业成功评估后,从获利年度起连续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③参与软件开发的人员可获得特殊奖励(提交网络和纸质材料,于3月底完成),开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人可获得1500元的奖励。
④首次被认定为软件公司的,由浦东川沙等区县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 43号),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2019,小型公司公司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增加到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金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指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从事该国非限制和禁止产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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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小型和盈利型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所得负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二,本通知中的“小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小微利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8条,第28款第1款是指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指的是国家的非限制和禁止产业,以及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3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