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实际上是第四季度的预测。该年度的最终所得税取决于结算,因此是否有变化都没有关系。最终的结算结果是准确的。结算后的结果与预付款相同进行比较并还更多。
只有两个科目用于计提所得税,即您提到的两个职位,受影响的金额也应该相同。看看您是否还有其他应计所得税凭证。
我建议您再次查看特定主题的变化,以查看应付税款变化是否与应计项目一致。如果它们是一致的,则查看其他主题的变化。
如果公司的装修或购买办公设备不是固定资产,则可以计算当月的损失。
输入该季度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各种费用,营业税和销售利润。如果仍然是亏损,则无需支付所得税。
中填写的表格已加税,用于帐户检查。如果有利润,则应缴纳所得税,通常为25%。
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度报告); (符合条件的小利润公司的所得税率为20%。小利润公司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除内资独立会计分支机构外,其他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行或会计地点统一缴纳。具有内资企业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和结算与其他独立纳税人相同。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总公司也可以集体缴纳企业所得税。1.内资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所得税的结算和清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分支机构为非独立的会计分公司: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损益等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的所有收入和成本都包含在总部(或会计地点)帐户中。在这种情况下,损益在会计地点统一计算,按照规定预缴所得税,并支付年末外汇结算,无需批准。换句话说,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不涉及所得税问题。(二)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清算和缴纳总税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收入集体和合并缴纳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实行独立核算。税收”(国税函〔2006〕48号)。公司分支机构可以由总公司集体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征税,统一管理,分级预缴,当期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汇总)纳税企业的通知》(根据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总行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损益,总行于年末集体清算并共同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会计的分支机构是独立所得税纳税人。只是一起纳税时,纳税地点不同,可以在冲减损益后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