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税
1.增值税是营业收入的17%和6%(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
3.教育附加费按已付增值税的3%支付;
4.地方教育附加费应按已缴增值税额的2%支付;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额的三千分之三贴花;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激活);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不同,XX元);
9.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0元(含)以内,30,000元至100,000元(含)之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18%超过10万元的,适用27%的税率,适用33%的税率(注:自2008年起税率为25%);
10.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成立的新企业)外,上述税款还应向美国国税局申报并缴纳。
从广义上讲,政府税收有两个基本功能,一个是政府获取收入的基本手段,另一个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的角度来看,公民需要纳税,其一是公民享受公共物品的相应义务,其二是调整收入差距以平衡利益分配,使富人少富,政府间接为穷人做更多的事情。贡献。它被称为“高峰切割和山谷填充”。个人所得税具有以上两个功能和作用。这是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达成的共识。需要讨论的是哪个问题更重要。从财政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政府利用公共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事,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化设施和交通建设。有义务纳税。当然,个人税也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富人可以获得较高的税,作为向穷人的转移,但这只是数量问题。综上所述,征收个人所得税形成财政收入以提供公共物品的原因是第一,其次是收入调整功能。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征:①实行分类征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度,将个人获得的各种收入分为11类,并采用不同的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征税方法。②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其中,工资和薪金收入须按3级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来自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收入均适用20比例税率。③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由支付单位和个人来源代扣,或者由纳税人自行申报。④以个人(自然人)为纳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