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为人民币3,000元,2011年第二,第四季度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为4,09.68元。
以上是纳税情况,我还需要写些什么?小智慧树
没有正式的格式,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加盖公章的解释。(与税务管理员长期联系后,您会发现这可怕而严谨的想象不到)零所得税申报
xx国家税务总局:
因为我们公司仍处于准备期,所以它没有特定的业务,没有实现营业利润,也没有缴纳公司所得税,因此必须填写零所得税申报表。
特此说明。
xx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XXXXXXXXXXX
根据税收规定,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城市)设立没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和场所,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汇总清算和财务调整《国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场预付款”是指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预缴税款以当期的实际利润额为基础,总行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按照法律规定的预付款分配方法计算,总行和分支机构为每月或每季预先付款。如果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付实际利润,经总行批准,总行和分行可以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付。总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预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由分支机构分配,总公司缴纳50%。情况说明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分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的管理规定,分公司所得税预缴的依据,预提所得税的金额。分公司当年,总行预缴所得税的执行情况,预缴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