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结构是公司员工中应届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及其比例。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3条第(5)款
规定,用于企业雇员的教育和培训的支出范围包括:
1,入职培训和转移培训;
2.进行各种工作适应性培训;
3.在职培训,职业和技术水平培训以及高技能人员的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5.特殊操作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员工培训支出;
7.雇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支出;
8.购买教学设备和设施;
9.员工职位自学奖励费;
10.员工教育和培训管理费;
11.与员工教育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3条第(9)款规定,企业雇员为获得学位而参加社会教育和个人在职教育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得用于挤压。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个人教育费用不能计入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应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