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资的企业无需缴纳所得税。
如果要求股东为股利投资缴纳所得税,则投资企业将在纳税地点缴纳所得税,税率为25%。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诚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以价格购买股份的企业的投资行为。一所房子应被视为税收公平价值转移房地产和投资是两个业务运营。因此,企业在确认增加长期投资时,应将转移收益计入当期投资损益。如果公司的年度应税收入为正,则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使用商品,财产和劳力进行捐赠,偿还债务,赞助,集资。 ,广告和样品出于雇员福利或利润分配等目的,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商品销售,财产转让或提供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述企业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债券投资,劳务及相关权益等等“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述的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值。“”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股)居民公司进行公开发行股票并取得少于12个月的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因此,如果贵公司将资产投资于权益,即将非货币资产交换为资产,将实物资产交换为权益,则以公允价值和投资出售的两种非货币资产应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照遵守规定确认资产转移的收益或损失。企业对外投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
供你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换为固定资产或用于固定资产。捐赠,赞助,员工福利和激励措施,在转让已开发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或在权益发生变化时,应将外国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债务,偿还债务,交换其他企业,机构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视为销售。实际获得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因此,贵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应视为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91号)第1条规定:“投资有形资产和房地产的股份,参与分配投资者的利润,并分享投资风险行为无需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 048号)第1条规定:“房地产投资,合资经营在投资中,合资方将土地(房地产)用作投资的股票价格或合资条件,并将房地产转让给投资。合资公司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房地产投资中不得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但涉及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将部分经营活动作为非货币性使用外国对性资产的投资应解决出售非货币性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两种经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可以按照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收入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