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启动试点改革方案的综合方案。很明显,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启动一项综合试点计划,以整合生命服务业被纳入试点计划的范围,商品和服务业的覆盖面已实现。
1.含义:
将营业税更改为增值税是指将先前应纳税的已缴纳营业税项目更改为应缴增值税。增值税仅用于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减少重复支付的税款,并促进服务业,特别是技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如促进工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力,深化供应方面的结构性改革。
2.征税范围:
增值税营业税主要涵盖运输业和一些现代服务业;
1.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2.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与创意服务,物流支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认证咨询服务。
3.实施意义:
实行营改并全面增加,一方面,全面涵盖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基本消除双重征税,开放增值税抵扣链,促进社会分工合作,以及有效支持服务工业发展与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房地产纳入扣除范围,相对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者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扩展第二,第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促进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与发展。此外,营改增有利于增加就业,有利于在商品和服务领域建立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中国的出口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