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2号),允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计算比例保证金补偿和未到期负债的准备金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但该文件的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澄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的税前扣除问题是否将继续执行。纳税人需要随时注意相关政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