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改革后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中华民国”。
建筑业业务改革的增加是因为建筑服务已从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无论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它都是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同的税种。税基和税率不同。营业税和增值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商业改革的增加只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无关。公司所得税按照原规定照常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规定”《通知》等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分期预缴,年终结算和缴纳的方式。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程序和原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预付款方式。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就无法在纳税年度内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