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支付包括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也称为“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应计入当期利润。它是公司财务业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没收一揽子定金收入,追收和拖欠员工的欠款,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收入记入“利润”或“损益”帐户。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必须单独列示。
扩展数据
帐户处理
①企业转移固定资产时,首先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已借记的累计折旧额,从“固定资产清算”和“累计折旧”科目中扣除,并贷记“固定资产”账户;协议价格,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固定资产清算”帐户;最后,结转清算损益,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贷记“停业”收入”主题。
②企业在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等,从“银行存款”等账户中扣除,累计积累的摊销额,从“累计摊销”中扣除。应付款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根据应收帐款和“银行存款”入账,根据账面余额对“无形资产”账目入账,“根据其信用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非流动资产处置利润”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则减值准备也应结转。
③确认政府补贴收益,从“银行存款”和“递延收入”科目中扣除,并贷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