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个人所得税属于项目承包商:
借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商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付款时:
借: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扩展配置文件:
“其他应收款”帐户用于核算企业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预付款帐户等以外的各种应收款和临时付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应按其他应收款项目分类,并根据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科目。
当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和临时付款时,企业会从该科目中扣除该科目并贷记相关科目;在收回或转售各种金额时,它会从“现金”,“银行存款”和“已付成本”中扣除“和其他科目一样,应归功于该科目。本科课程结束时的借方余额反映了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记入“坏账准备”帐户,并贷记“其他应收款”帐户。如果已确认并冲销的坏账损失以后予以收回,则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从“其他应收款”账户中扣除,将“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其他应收款”主题。
其他应收款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的项目进行分类,并应根据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并输入zd行进行明细账核算。其他应收款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预付增值税在国外的预付款应通过“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科目进行核算,
[示例]假设于2016年5月20日预缴了人民币100万元的增值税,其会计处理方法为: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已付税款)100
贷款:银行存款100
5月31日,已知本月销项税额为500万元,进项税额为385万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115万元;由于预付了100万元,下个月初需要支付15万元,帐户处理为: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
贷款:应付税款-未付增值税15
在6月15日之前付款:
借:应交税款-未付增值税15
贷款:银行存款15
《财政部关于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 22号)在
月末,企业应将当月应支付的未缴增值税金额从“应缴增值税-应缴增值税”科目转至“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并记入“应纳税未交增值税”科目。
本月将多缴的增值税从“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帐户转到“未付增值税”明细帐户,然后从“应付款-未付增值税”帐户中扣除,记入“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通过增值税转帐)”主题。
在本月支付当月的增值税后,仍应从“应交增值税(已付税款)”帐户中扣除,并应将“银行存款”帐户记入贷方。
支付当月前一个月的未付增值税,从“应付税款-未付增值税”帐户中扣除,并向“银行存款”帐户存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