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省税法》摘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中华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个人所有人和合伙企业外,中国的公司和其他创收团体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本法的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例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税率为25%(不包括特殊行业和小规模盈利企业等);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企业等应缴纳的税款。此类个体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与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支付。例如,如果公司股东获得的股息超过3500元,则公司将扣留公司的员工薪水,并且还有其他行为,例如获胜。在2011年9月1日调整后,2012年现行实施的超7级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免税额为3500元(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
公司纳税人和会计实体不是概念类别,因此无法以这种简单方式进行比较。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此处所说的组织,是指除企业以外的经国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合法注册的组织,但并非所有社会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收入(指应税收入)”的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根据“会计实体假设”理论,会计实体是指财务会计服务的特定单位。
一个自雇人士也会进行会计处理,因此该自雇人士是会计科目,但他不是公司所得税纳税人。
从事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但不进行会计核算| (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实收款情况。这时他是公司所得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