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家制造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否还需要为其所得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1)根据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从银行购买的金融产品获得的收入不包括国税中的流转税,而涉及公司所得税。其获得的收入(收入)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银行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取决于银行成立的具体时间。一般而言,2002年之前设立的机构的所得税在地方税中,而2002年之前在2002年之前设立的所得税在国家税中征收。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范围,以下是2009年新增企业的所得税规定:
(1)以企业所得税总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总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税务局。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2009年以后成立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管理。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在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 1号)关于鼓励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的第2条:
(1)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获得的收入,包括股票和债券出售的差额收入,股利的股息和股利收入,利息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来自债券和其他收入。
(2)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对投资者的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使用资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差额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文件,贵公司获得的投资收入是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一部分。是否征收所得税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直接投资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入免征所得税。
2.在12个月内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股票而获得的投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产生的收入暂时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