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后,应根据其他法律文件(如付款凭证,存根复印件等)从所得税中扣除。例如,《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丢失的,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该报告无效。
1.失控票:顾名思义,它是失控发票。
2.车票失控的原因:(1)未能及时缴税; (二)企业出逃; (3)遗失空白专用发票。
3.失控选票的税收处理
(1)卖方已申报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理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买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无法控制认证发票应按规定移交给检查部门检查。如果卖方已宣告并缴纳了税款,则营业税主管部门可以签发书面证书,并通过共同检查系统答复买方税务主管部门。失控的发票可以用作购买者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凭证。
(2)卖方不申报税:如果卖方不申报或缴税,则根据现行政策,不能从相应的进项税额中扣除购买者获得的失控发票。进项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