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
第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处理公司所得税的预付与缴纳和存储税款之间的关系。数字+结算付款)应不少于70%。
年度结算和付款(如果计算得出的年度应付税款少于预付税款)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多缴的所得税将不退还任何税款,这笔款项将用于抵消下一年度的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