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小于30,000且季度小于90,000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您的季度销售额小于90,000,则增值税为0元,附加税为0元
这是2017年实施的针对微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税率3%
例如,一张100元的发票,增值税= 100 / 1.03 * 3%,即免税收入* 0.03
2.所得税税率为25%(低利润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
所得税=利润总额* 25%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增加额的计算:
财税[2013] 37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简单的税收方法提供应税服务。
简化税额计算方法的应税金额是指根据销售价值和增值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金额×征税率。
简易税法的销售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与应税金额的合并定价方法,应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金额:销售=含税销售额÷(1+征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