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银行借款的利息可以在发生财务费用时借款:财务费用贷款:银行存款
所得税的计算可以在所得税之前支付。
答:在税前可以扣除贵公司向集团公司借款的利息的条件是:首先,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的类似利率;第二,贷款额不超过注册资本的两倍。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您公司产生的贷款利息,否则不能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对于非金融企业,从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果超过金融机构计算的金额,则不得扣除。企业在同一时期内的贷款利率相同。
关于与企业关联方利息费用扣除标准有关的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税[2008] 121号)文件规定:除遵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外,企业支付给关联方的实际利息支出应当接受企业的债务投资。关联方及其股权投资:
(1)金融企业,5:1;
(2)对于其他企业,为2:1。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的规定: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1)从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和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6.非金融企业可以在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之前扣除利息吗?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的规定: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利息支出中,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类似贷款利率计算出的金额的部分。 ”
7.是否可以在税前不扣除因投资者投资而产生的企业利息支出?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到位投资人发生的利息费用企业所得税预扣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2009〕11号)。 3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悉数偿还其应缴纳的资本金,则可以扣除利息费用。企业借钱产生的利息等于投资者在规定时期内的实收资本与应付资本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利息。这不是企业的合理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承担。扣除收入金额。
不可扣除利息的具体计算应为公司的实际实收资本和借款余额在一年内作为计算期保持不变的期间。该金额乘以该期间公司未付注册资本与贷款总额的比值,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每个计算期间的企业不可扣减贷款利息=该期间的贷款利息金额×该期间的未付注册资本金额÷该期间的贷款金额
一年中企业无法扣减的贷款利息总额是该年度每个计算期间无法扣减的贷款利息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