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有哪些金融外资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01:5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1 01:55
最佳答案

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开发区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的前两年;第三企业所得税从一年到第五年减半,开发区的财政补贴相当于开发区财政收入保留部分的100%;第六至第十年,开发区的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实际财政储备的50%。开发区财政补贴企业在收回投资前一年(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投资回收时间的一部分),支付开发区财政留存额的30%以上。 )。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金属和其他资源开采项目的外,由国务院另有规定,实际经营期限为十年以上,从利润年度开始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

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实行“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即可申请国务院税务部门批准,未来十年将继续对应纳税所得额征收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对于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城市旧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能源,交通和港口建设项目,可减少15个项目。它们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税率是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免征地方所得税。

对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超过十年的,可从获利年度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起减免。至五年级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外商投资设立的出口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届满后,其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或超过其出口额的70%当年的产品价值,企业所得税可减半。其中,如果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则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对于由外资投资设立的高科技企业,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届满后仍是高科技企业,则企业所得税可减半。三年如果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将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将从该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设立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为资本投资,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投资后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请,则税务机关会批准并退还所缴所得税的再投资部分所缴税额的40%。直接投资建立或者扩大产品出口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的,应当全部返还企业所得税。如果再投资少于五年,则应退还退还的税款。

投资折扣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利润免征所得税。

2.以下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一个。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贷款的利息;

b。外国银行以优惠利率贷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包括外国银行在与国际银行贷给中国国家银行和国务院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当晚的利率从事外汇业务利益;

C。对于中国公司,企事业单位购买技术设备和商品,交易对手的国家银行向卖方提供信贷,中方向卖方支付的转让和利息要比卖方的信用利率高。 ;

d。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1995年底之前与中国公司和企业签订了信贷或贸易合同,以提供贷款,预付款和延期付款。其中,所得税可以10%的减免税率缴纳。其中,如果中方使用该产品偿还该产品的还款额以支付利息或提供优惠资金条件,且利率较低,则批准的申请可免征税收。

3.经国务院批准,为科学研究,能源开发,交通,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生产提供特殊技术以及发展重要技术而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可减少10%的税务机关所得税按一定的税率征收,先进技术或有利条件可免征所得税。

哪些企业的所得税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第三节扣除

第27条企业所得税第8条是指相关支出,是指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述的成本合理支出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活动相符的必要且正常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二十八条企业的支出应与利润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区分开。利润性支出在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分期扣除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能在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或由支出形成的财产,不允许扣除或计算相应的折旧或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实际成本,费用,税项,亏损和其他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述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售商品成本,业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述的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支出,管理支出和财务支出,但已计入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支出除外。成本。

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税收,是指企业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和附加费,但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可扣减的增值税。

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生产和经营中固定资产和存货所产生的损失,例如库存损失,损害,报废损失,财产损失。转移损失,坏账损失和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所蒙受的损失,应在扣除责任人的赔偿金和保险赔偿金后,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予以扣除。

企业已将其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完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但成本,费用,税费和亏损除外。。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雇员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终薪金增加,加班费以及与雇员的任命或雇用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可以扣除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允许企业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为特殊工作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还为投资者付款。或员工商业保险费不可扣除。

第37条允许扣除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需要资本化的企业的合理借贷成本。

如果企业因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而产生的贷款,在建造超过12个月后只能达到预定的可售状态,则在购置和建造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时发生的合理借贷成本相关资产将用作资本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并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扣除。

第38条允许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

(1)从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的利息支出,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利息支出以及批准后企业发行的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部分,不得超过根据同期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金额。

第39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和纳税年度结束时按照纳税年度末的当前人民币汇率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转换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非它已包含在其中扣除相关资产的成本以及与分配给所有者的利润相关的其他部分。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如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不得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不得扣除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的部分。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部分可以扣除,但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以后的纳税年度允许超额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扣除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费用,应当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从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中扣除,除非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议会;超出部分将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第四十五条允许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规定提取的专项资金。上述专款的使用以及提款后的使用变更,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应当扣除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平均分配;

(2)通过融资租赁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按照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分期折旧和扣除。

第四十八条企业可以扣除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第49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商业组织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商业组织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由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可以提供总公司出具的费用收取范围和固定金额,用于总公司在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分配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其他合理的证明文件,以及合理的分配,扣除。

第5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所指的公益捐赠是指县级以上的公益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将企业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公益捐赠法》

企业所得税中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支出:(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二)企业所得税;(三)逾期交税; (四)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费用; (七)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本文是在税收法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总结和完善现有国内外公司所得税的条文,不仅体现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立法,而且考虑到立法的延续性别和一致性。

1.不能扣除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股息是指公司章程的规定。只要公司有可分配的利润,就应该按照预定的特定比例向特定类型的股东支付财产收益。股息通常只支付给优先股股东。股利是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支付的款项,其比例没有特别规定,财产权益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收入临时确定。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股息和股息与利息不同。利息是公司正常业务活动产生的支出。通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其在税前缴纳并扣除。股利和股利属于股东权益,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获得的财产利益,不能在税前扣除。关于是否可以扣除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和股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项目,存在许多争论。核心问题是如何避免由股息和股息引起的经济双重性。税收问题。有人认为,股息,股息和其他收入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征收公司所得税之后被扣除,而投资者可以免除此项收入;其他人则认为,股息,股息和其他收入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投资者的股息,股息收入是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从股利,股利和其他收益的性质来看,将这笔支出作为不可扣除的项目并计算公司所得税,更符合公司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投资者从被投资单位的税后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中获得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收益,这些税后利润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奖金直接将其规定为不可扣除的项目,不仅有利于操作,简化了收款和管理,还避免了诱使公司利用免征公司所得税的诱因。相反,如果允许扣除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收益,则企业应在结算期届满之前召开股东大会,并决定澄清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额。年;准确把握企业中投资人的投资数量和分布,计算复杂,税收和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它还可能导致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恶意勾结,应纳税所得额将作为股息分配,这会侵蚀税基,增加税收征管的难度,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税收秩序。 。

2.不能在税前扣除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无法扣除公司所得税,这是由公司所得税本身的特征决定的。但是,公司所得税与其他税种不同,例如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等。这些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缴纳,并作为一般扣除额扣除。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的项目的。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3.税前滞纳金,罚款和罚款不得扣除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改变了过去各种税收滞纳金的制定方式,并且条款更加标准化。迟缴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事实收取杂费,并自纳税日起每日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税。纳税。滞纳金包括公司所得税和其他税项的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除在规定期限内责令缴款外,税务机关应当增加延误日期滞纳金为滞纳金的十分之一。滞纳金的税率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因此,延迟付款具有某些行政执法法的性质。其目的是敦促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尽快履行其义务。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这是税法对社会道德谴责的体现。如果允许在税前扣除减税额,将导致国家支付其部分非法费用,这间接鼓励纳税人无限期延迟缴税。

此外,应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纳税人往往会延迟缴纳罚款并受到滞纳金的惩罚。《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税前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但尚无关于是否可以扣除其他形式的滞纳金的规定。但是,根据现行法律的分析,如果罚款不可扣除,则罚款的罚款也将不可扣除。罚款,没收财产的罚款和损失不能扣除。罚则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法。刑罚是对违反刑法判处刑罚的罪犯的一种惩罚方法。如果法人企业以走私罪被判处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最严厉惩罚。法人企业缴纳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相反,它将在鼓励他们犯罪方面发挥指导作用。罚款是指行政处罚方法,要求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施加行政犯罪。罚款是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政违法行为,即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行政罚款和作为刑事责任的惩罚之间是否存在替代关系?尽管这两种责任形式本质上不同,主题和程序也不同,但它们都将导致肇事者财产损失属于法定货币罚款。《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款的,行政机关已经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应当处以罚款。

但并非所有罚款都不能扣除。

例如,可以扣除纳税人根据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因为这是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没收的财产损失不可扣除。没收财产也是行政处罚。这是对违反法律的纳税人的惩罚。符合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不允许对没收财产的损失进行扣除。

第三,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关于捐赠支出,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了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在中国,公益救济捐款的扣除额是部分扣除额,即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这样可以达到鼓励捐赠和保护财政收入的双重目的。除本法第九条规定外,所谓的捐赠支出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下的捐赠:一种是不合格的慈善捐赠,例如纳税人直接向接受者捐赠的捐赠;另一个有资格但是,超出扣除额的部分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纳税人的慈善捐赠,是指纳税人向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民政,自然灾害地区和贫困地区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款项。直接捐赠给收款人的纳税人不得扣除税款。如果符合慈善捐赠的条件,但捐赠金额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则捐赠金额达到年度利润总额的30%,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不包括)税收调整因素)不是允许扣除。但是,如果捐赠金额为10%,则允许扣除,并根据实际捐赠金额计算扣除标准。简而言之,有两项标准不会从捐赠支出中扣除:一种是定性标准;另一种是定性标准。一个是定量标准。只有质量和数量符合公益捐赠的标准,否则不得扣除税前。

4.赞助费用不可扣除

赞助支出与捐赠支出相似,因为它们是公司免费向彼此支付的支出,但其含义却大不相同。在税法中,赞助支出通常被理解为各种非广告赞助支出。如果是广告赞助支出,可以参考广告费用的有关规定扣除。非广告赞助支出可分为自愿赞助和非自愿赞助支出。但是,无论纳税人的心态如何,都不能扣除非赞助费用。也许纳税人是由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拨款赞助的,例如赞助政府官员的领导干部出国旅行。无论纳税人是否自愿不影响这部分赞助支出的性质,国家都不应对纳税人的赞助承担减税损失。

五,无法扣除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储备金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收入的一定百分比以确保企业未来的投资或支出而建立的储备金。也就是说,纳税人为可能的未来事件提前准备了资金。储备是为特定目的设置的,因此,每种储备都有特定目的和内容。纳税人经常发生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库存折旧准备金,短期投资折旧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必须先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否则无法扣除。该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提取各种准备金而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因为这些提取的准备金可以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暂时不使用税款,并且在实际发生各种损失时可以扣除准备金,而这次并没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当损失发生时。如果不允许提前提取准备金,则相当于企业必须提前纳税,并在亏损发生时减免税收。允许企业提取准备金实际上允许将企业的部分收入递延纳税,因此应控制提取的比例,否则,企业可以将所有利润用作准备金,这样就不会在当期支付税款。当前纳税年度。这是典型的避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