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增值税
2.消费者税
3.营业税
4.企业所得税
5.外资企业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
7.资源税
8.城市土地使用税
9.农田占用税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11.土地增值税
12.投资方向调整税
13.财产税
14.城市房地产税
15,车船使用税
16,车辆和船舶使用许可税
17.车辆购置税
18.印花税
19.契税
20.屠宰税
21,盛宴税
22.农业税
畜牧业税
农业专业税
23.关税
如何为您要运营的网络公司纳税,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业务范围:
1。主要流转税
要查看是否存在任何销售行为,是否需要支付增值税,
如果没有销售,只有一般服务业可以缴纳5%的营业税,而3%的具有工程资格的项目营业税。这些主要与您的业务范围有关。
2。附加税
征收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7%
教育税附加按已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4%征收
3。财产税
征收的财产税为财产原始价值的70%的1.2%或租金的12%
对合同,书籍和许可证征收印花税
车船税现已与强制保险一并缴纳,合并必须单独缴纳
4。资源税
根据企业占用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5。所得税
要向员工支付工资,需要预扣并支付个人所得税
每年根据公司利润缴纳公司所得税
6。其他费用
有一些人均支付的残疾保证金,城市垃圾处理费等。
上述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管理(主要根据营业时间和业务经营情况由税务局管理)。由税务局负责管理,第6条中提到的费用由当地税务局收取。
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税收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总资产,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就业工业企业不超过100家,其他企业不超过80家;第三是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政策
近年来,除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颁布一系列与税收有关的文件,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详细信息如下:
增值税,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 52号),以及财政部和国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收管理《关于税收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1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时免征增值税;对营业收入中位数月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征收营业税;从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在2万至3万元之间的营业税免征营业税,进一步增加了税收支持。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中与股票转让有关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No。 4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签订免征印花税贷款合同的通知》(财税[2014] 78号)规定:2011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从2014年6月1日起,由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权转让文件,用于出售,继承和赠予股票,根据账面时的实际交易额,贷方计算1‰的税率是为了支付证券(股票)交易的印花税。
进口(出口)税
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服务平台应包含在现行的科技开发用品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中。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进口合理数量的国内进口产品生产的或者其国内产品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技术开发产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公司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储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5号) )《关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相关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金融企业的农业相关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额收入不足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财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实施国家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 48号)对于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的公司,其持股期在1个月(含)以内的公司股票,其全部股息股利都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将临时减少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5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时减少的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25%。
资金(费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相关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免征相关税收的通知小型和微型企业从运输港口收费答复与行政收费有关的三个问题(财税[2015] 14号),明确免除小微企业的发票费用,政府资金,船舶港口费用等。
(2)培育新的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5)饲养牲畜和家禽;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企业从事以下收入,占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摘录自《企业所得税法》
2.自2010年1月1日起,从事“公司+农户”业务模式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可能会遵循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应当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摘自2010年第2号《国税函》)
小型低利润企业
1.合格的小型微利公司可将企业所得税减免20%。
额外扣除研发费用
1.如果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而产生的研发费用,且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并在以下基础上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扣除研发费用的50%额外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高科技企业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
免税收入
1.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非营利组织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收入;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外,其他政府补贴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获得的收入;
会议费是根据省级民政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
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滋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摘自财税[2009] 122号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1.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管理所得来自企业的收入,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获得该项目的。第四个从半年到第六年,对企业所得税征收一半。
技术转让收益
1.在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税。
特种设备投资抵免额
1.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工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扣除专用设备投资的10%;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
鼓励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获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额收入,股息的股息收入,股息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不予计入暂时征收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不会对投资者的收入征收所得税。
对使用该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的差额收入不征收所得税。
(摘自财税[2008] 1号)
民族自治地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9条和第94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属于地方共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免。决定减免征税的自治州,县,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有限制或禁止产业的企业,不得减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