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输入发票时,它也相继赶回了先前估计的帐户费用...
的成本不是白条...
但是,当您在3月份提交所得税时,这些暂定费用尚未撤回...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张白纸。
真实意味着它可以提供适当的证据来证明相关支出确实发生了;法律表示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因此,可以在收到发票之前临时估算成本。如果您的公司的暂定估计成本未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如果在结算前未获得法律证明),则这部分暂定成本必须通过年度所得税结算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增加。
1.发票尚未到达,当货物到达时,将在帐户中包括一个临时估计。收到发票后,临时估计将被冲销并包括在库存中。
仅是2008年的临时存储估算,在结算之前尚未收到发票。如果临时估算商品已售出并结转,税务局会要求您转移结转的销售成本对于增加税收,由于按照税法要求包括的当期损益和成本必须合理且合法,因此暂定存储估算值不是合法证书,也不能用作税前支付证书,这非常混乱。
2.结算前预付的所得税的正确输入为:
借:应计所得税
贷款:应交所得税
取得税单时,请借:应缴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用于结算的补充所得税条目:
累积时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结转上一年的损益,借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您通过了您在2008年通过预付帐户帐户支付的所得税。这种处理方式非常不规范。预付账户的科目是与主营业务的往来账,应通过应纳税额进账。。
以上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