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预付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和成本数据是根据总公司的季度合并报告填写的。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公司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为负数。企业所得税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只需填写收入,成本和利润三项即可。利润项目将根据利润表中的总利润进行填写。即使填充为0,也没关系。无论如何,它都是预付款的,并将在年度清算期间再次进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度)每月预付款退税行“利润总额”,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总利润。总利润是一致的。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营业收入;
银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指标设计的重要性在于数据收集,并不参与计算。在第3行“运营成本”中,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如公司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准则)计算的运营成本。本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营业成本,不参与计算。该指标的意义在于数据收集。
季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类别A)中的“利润总额”不一定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具有核对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制表惯例,申报表中的“行和列”具有校验关系,在表的说明中通常会标明计算公式以表明表之间的关系。
扩展配置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扩大中小微企业半收入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在季度和月度预缴公司所得税时,您可以享受小型和低利润公司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无需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批准。
低利润的小型企业应在预付款和最终清算期间通过填写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员工收入,总资产”和其他字段来完成备案程序,并且无需特别备案。在修订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税申报表之前,小利润公司预先申报时,它们不需要提供有关雇员人数和总资产的信息。因此,小额微利公司在预缴公司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单(A类)
填写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预付”第2行至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该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从纳税人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或一个月)的累计数量。纳税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可退还)是“累计金额”第9栏“可补偿(可退还)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每月(每季度)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总部应支付的所得税”: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摘要(第1行) -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应纳税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行16×总公司应付款的25%
15.第19行“用于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该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填写本月或季度的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所得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税率的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本月第一个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季度,根据分支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收入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的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