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现场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零。是否应向当地税务局提交?如有必要,应在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后进行。继续进行操作(信息不是很清楚),或者将来继续处理此问题。(至少我们是这样的)
各级税收追回机构必须处理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与缴纳,结汇之间的关系。原则上,每年在本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应占当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预付+最终结算金额)不得少于70%。
因此,预付税额÷(预付税额+最终结算付款额)×100%不小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