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购物卡时,请获取商品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一般增值税发票。发票的税率不征税,目前不允许将其计入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8条企业在收取收入时所发生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 ”
购买预付卡的企业获得的免税发票可以用作合法且有效的证据,用以扣除公司所得税。但是,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结合其他凭证从成本和费用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