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 企业所得税 50%-预计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需做账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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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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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后企业怎么交所得税

参见“ 9。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单(A类)”的“类别”中的“类别”中的“项目”和“项目”中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已预交了,还需要计提吗

当然需要累积。借款:所得税支出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借入: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税款贷款:月末结转的白银存款:借款:年度利润-所得税税款:所得税支出所得税乘以利润总额以25%的税率计算,净利润是从总利润中减去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即:净利润=总利润-所得税=总利润-总利润* 25%=总利润*(1 -25%)in在损益表中,首先是利润总额,然后列出所得税,它不影响用于税收计算的利润总额。

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为什么需要还乘以50%?

根据国税发[2008] 28号文件的规定:

第20条根据当期的实际利润分配预缴税款的方法

分行应分摊预付款

总公司根据每个月或每个季度结束后10天内按照应分配的每个分支机构的比例,以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为基础,得出50%当前企业应交所得税总额的比例将所有分支机构分配给每个分支机构并通知;每个分支机构应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预缴评定的所得税额。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应根据上一年度(上一年度至一月至六月,上一年度从七月至一年度至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员工工资和总资产的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分支机构。十二月)机构应分担所得税的比例。这三个因子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计算如下:

分支机构的分配比率= 0.35×(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每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的总和)+ 0.35×(分支机构的总工资/每个分支机构的总工资)+ 0。30×(分支机构总资产/分支机构总资产)

上式中的分支仅指需要在本地预付的分支。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分摊比例后,该年度将不会进行任何调整。

第31条总公司应在每年的6月20日前填写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和计算的当年各分支机构分配的税款百分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配科分配表(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等的通知》(国税函发〔2008〕No。 。44)附件4,附件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填写了第二条第十项“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的计算公式的说明),并提交总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定位,并同时发布每个分支。

有关详细信息,请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