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提供贷款业务收取的利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分为三种。收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不是逾期贷款(包括延期,下同),利息应按照贷款合同确定的利率和清算利息期限计算。遵循先收利息再本金的原则。并在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对于逾期贷款,应将在逾期贷款之后的应收利息在实际收到之日,或者虽然未实际收到,但在确认其收入确认日在会计当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如果金融企业将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并且在到期日后90天仍未收回,并且从会计处理中扣除了当期利息收入,则可以扣除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冲抵了利息收入中的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为0%。
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贷款业务的企业收取的利息,应在确认利息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确定。收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三种情况: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为非逾期贷款(包括延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本金的原则,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利息结算期间计算利息,并在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对于逾期贷款,应将在逾期贷款之后的应收利息在实际收到之日,或者虽然未实际收到,但在确认其收入确认日在会计当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如果金融企业将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并且在到期日后90天仍未收回,并且从会计处理中扣除了当期利息收入,则可以扣除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冲抵了利息收入中的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为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提供资金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股权投资,或被他人占用从企业的资本中获得的收入包括来自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和拖欠利息的收入。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所得税免征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以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应为免税收入:第(4)条提供免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将通过银行存款产生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收入的一部分。银行存款的利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单位是非营利组织,则来自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是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来源,是公司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1.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2.纳税人:
1,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2.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使用该法律。这两类企业可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双重征税。
3.征税对象:
1.公司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税。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