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选择简单的税种,增值税征收率为3%,跨县和城市建筑服务在当地预付2%,在企业所在地预付8%(具体来说,预付根据收到的合同进度付款的发票金额计算段)。公司雇员(签署劳动合同并支付月薪的人员)应按3%至45%的超额累进预提税率缴纳预提税。
一是在返回组织所在地后,是否应在项目所在地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个是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已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下面分别回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行业和异地工程工人,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公告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雇用劳务人员跨省和跨地区工作工资性收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所在的税务机关不得对其他地方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收入进行重复征税。
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原因如下: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个人。企业仅行使预提义务,不承担税金,因此不能扣除。
2.如果企业为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则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8款,即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