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47号):资源是主要原料,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满足《目录》中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所得的收入将计算为当年总收入的90%。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所列资源与产品原材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中指定的技术标准。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 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从当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月中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月中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企业单位暂时免征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时取消某些小型和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进一步明确:
(1)财税[2013] 52号,“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和“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是指月销售额或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其中包括20,000元,下同)。每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当计算并足额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2)纳税期限为四分之一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元(包括人民币60,000元,下同)或非企业单位可以按照财税[2013] 52号的规定暂时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3)如果小型增值税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同时从事商业应税项目,则应将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商业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分开核算,每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季度税为60,000元)的企业,暂免征增值税;每月销售额低于20,000元(季度税为60,000元)的企业,暂免征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合格的小型盈利企业应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关于小型和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3.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关于扩大小规模和盈利企业半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和盈利的企业符合小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核准收缴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享有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相关申报表的免税收入栏中填写,而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批准。
关于扩大小型和盈利性企业以将企业所得税征收减半的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有关问题的公告>实施意见“上海国税办发〔2014〕16号规定: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和年度结算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微利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并批准,但提交后在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公司的雇员和总资产应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
(2)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中,满足小型获利企业条件的审计收集企业:
如果上一年的应税收入少于人民币100,000元(包括人民币100,000元),则该月实际累积的利润为“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付款纳税申报单(A类)”
7.第22行“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填写纳税人的灌溉责任,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以及其他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
8.第23行“海洋捕捞”:报告纳税人的免于海洋捕捞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9.第24行“其他”:填写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优惠政策。
10.第26行“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通过将企业收入减半来填写从事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的纳税人的收入税。
11.第27行“海洋水产养殖,内陆水产养殖”:填写从事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的纳税人的收入减半企业所得税。
12.第28行“其他”:填写由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13.第29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填写纳税人在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收入。它不包括来自承包经营,承包建设以及内部自建和自用项目的收入。
14.第30行“来自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利润”:填写纳税人对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的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的参与改造,海水淡化其他项目收益。
15.第31行“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填写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6.第32行“其他”:填写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V)减免税总额
1.第34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低利润企业”:填写纳税人的非限制和禁止产业,并满足小型获利企业的规定条件,享受减税优惠税率公司所得税。
2.第35行“国家需要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填写纳税人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家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条件的高科技企业的支持需求减少企业所得税。
3.第36行“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属于地方共享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填写纳税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同意,减免税中央直辖区或直辖市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地方政府所分担的企业所得税额。
4.第37行“过渡性税收优惠”:填写报告,说明纳税人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给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5.第38行,“其他:填写由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VI),第39行,“风险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对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则可以在持有该股权2年的当年扣除该风险投资企业。年根据其投资的70%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本年度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七)抵免额总计抵免所得税
1.第41-43行填写纳税人购买和实际使用的“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性”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目录》中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应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的企业所得税额中扣除投资额的10%。如果当年信用额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该信用额。
2.第44行“其他”:填写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8)减免税的附件
1.在第45行“企业中的雇员人数”项中,填写根据年初和年底的平均纳税人计算的全年的平均纳税人数量,以及用来根据税收法规判断它是否是小型的低利润企业。
2.第46行,“总资产”,填写了全年纳税人的平均总资产,该值是根据纳税人年初和年底的平均总资产计算得出的,根据税收法规确定它是否是一家小型获利企业。
3.第47行“附属行业(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项,填写纳税人所属的行业,用于根据税收法规判断它是否是小型的低利润企业。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表中的关系
1.第1行=第2 + 3 + 4 + 5行。
2.第6行=第7 + 8行。
3.第9行=第10 + 11 + 12 + 13行。
4.第14行=第15 + 25 + 29 + 30 + 31 + 32行。
5.第15行=第16至24行的总数。
6.第25行=第26 + 27 + 28行。
7.第33行=第34 + 35 + 36 + 37 + 38行。
8.第40行=第41 + 42 + 43 + 44行。
(2)表之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5,第15行,第4列=主表,第17行;
2.第6行=附表3,第16行,第4列=主表,第18行;
3.第9行=附表39,第39行,第4列=主表第20行;
4.第14行=附表17,第4行,第4列=主表,第19行;
5.第39行=附表三第3行第4栏;
。第33行=主表的第28行;
7.第40行=主表的第29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