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朋友是对的,我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1.批准的收款和固定费率
2.安定下来,但时间尚未过去。税法是每年的一月到五月。这是结算和结算期,但大多数税务机关在4月结算和结算。
3.征税方法由税务机关而非您决定。您可以建议税务机关您要采用审核收集。
所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答案:哦,您还在百度临时对话中问过。我可以清楚地告诉您,有两种类型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A型通常为25%,B型为固定利率或固定金额。如果有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IRS。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和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的,经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
1.无需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设置帐簿;
2.应建立帐簿,但不得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帐簿;
3.未经授权销毁帐簿或拒绝提供纳税材料;
第四,虽然设置了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费用信息,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检查帐目;
五,如果发生纳税义务,则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处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下令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但仍未申报纳税申报表;
6.宣言的征税基础显然很低,没有正当的理由。特殊措施,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于这些措施。上述具体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自2月1日起,实施了《增值税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使登记更加方便。取消行政批准。在“办法”中,税务机关的审批链接被取消,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主管税务机关检查确认纳税人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以下纳税人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注册:(1)根据该政策,选择根据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其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人。
可以确认应纳税额,但必须满足某些条件: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实其应纳税额:
(1)不必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建立帐簿;
(2)应当建立帐簿,但不能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帐簿;
(3)未经授权销毁帐簿或拒绝提供纳税材料;
(4)虽然已经建立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费用数据,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检查帐目;
(5)如果发生了纳税义务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纳税申报单,税务机关会命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报单,但在截止日期之后仍未进行申报;
(6)纳税人宣称纳税计算的依据显然很低,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7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成本和费用证据,而税务机关不能提供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权利批准应税收入。 ”
上述有关批准的所得税征收的情况,除《税收征收与管理法》第35条的两种情况(5)和(6)之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视为一般情况增值税方面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