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人士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公司所得税
哈哈,由于您属于个体工商户,因此您尚未形成必要的企业规模。
因此,您不需要支付公司所得税,因为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不被视为公司法人。
您好,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方法为:应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可扣税)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第5级税率的5%至35%的累计累加税率计算的,该税率可从其成本中扣除,并根据余额计算。
1,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税所得额减少25%,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税收入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为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率内减少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享受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费以及其他依法进行地方教育。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5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企业的条件“员工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超过五千万元。”
如果投资已完成2年且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财税[2018] 55号的规定,则发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投资,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投资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两年内,且已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两年,且符合财税[2018] 55号财务规定的要求及其他条件。并可能要征税〔2018〕55号文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果没有您提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请像以前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