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公司所得税的理解也是错误的。该税是根据企业的最终总利润计算的,而不是在交易发生时计算的。。。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将含税销售额转换为免税销售额:营业收入÷(1 + 3%)
不包括销售税x3%=应付增值税。
所得税:月末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成本-各种费用-其他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x 25%=收入应纳税额。
增值税: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商品销售的营业税,商品的购买要缴纳进项税,进项税是供应商的销项税,这部分税款不构成费用的我们的产品,但是如果付款了该怎么办?税收使我们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因此我们支付的增值税为“应交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根据公式判断,有两个因素决定了“应纳税额”的大小-销项税越小越好,进项税越大,但应限制其大小,销项税=总销量/ 1.17* 0.17,看来销项税额取决于总销售额;进项税取决于购买时是否可以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如果您收到特殊发票,那就更好了。您考虑的越多,开展业务就是赚钱。你不会买100卖100。你是个傻瓜!如果您购买100,则必须卖出100以上。实际上,额外的价格差(利润+支出+工资等),这是纳税的实际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应纳税额大于0,并且一般而言,它不能为负(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为负)。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负面的呢?简单地说,通常,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所售商品要比所购商品小。因此,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会考虑应交税额,并适当调整销售和进项扣除额,以使税负税率正常。(税负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比,应纳税所得额=总销售额/ 1.17,即免税收入)。好的,这就是增值税,然后是所得税:
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全部为25%)计算的。到年底,我们总结了过去一年的表现,并说了多少利润,这个利润是账面数量,他不等于应税利润,那么什么是应税利润?应税利润以账面利润为基础,税收(或委托审计单位)对公司的费用,成本,收入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并调整调整后的利润金额。则调整后发现的问题不是会计。责任?是的,但不是全部,因为中国目前的会计和税收是两条不同的线,参考系统不同,这会导致差异。例如:在会计中,商务招待费已全部计入费用,税款仅确认60%,应通过应税利润增加差额;企业在经营中支付的补偿金和滞纳金,应从营业外支出中核算不允许税收,也不允许税收;不得在12月支付员工的薪水,因此工资保持平衡是正常的,但不允许纳税; ...因此,应税利润和帐面利润不一致,因此为了国家利益,应按应税利润的25%征收税,会计相应地提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