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个人股权转让,则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贵公司c有股权吗?如果C中没有股权,则是公司增资,而不是股权转让,并且不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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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越来越多。实际上,除了按公允价值正常支付公司所得税外,转让方的股权转让还出现了一种“避税方法”,即“先增资再转让股权”。
关键词:股权转让前增加资本;公司所得税;分析
首先,案例说明
公司A出资设立独资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B拟收购公司A持有的公司A的全部股权。公司A股权的总价值估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A和公司B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不包括其他利润且未收回)公司A的亏损)。有两种购买
的方式:
方法1:B直接获得A持有的公司A的全部股权(即直接转让股权1
B向A支付了2000万元,A确认了股权转让收益= 2,000-500 = 15,000元
A.股权转让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1,500×25%= 375万元
:方法2:B首先增加了公司A的资本;增资完成后,A再转让公司A的剩余股权(即先增资再转让股权)
B首先将公司资本增加了500万元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进行资产评估和增值税计算的通知》国税发〔2008〕115号。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知了以下有关资产评估增值的个人所得税问题:1.取得的个人(自然人,下同)股东被投资企业并转让给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个人股本部分属于企业对个人股东的股利和股利分配,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股利和股利收入”项目计算。在个人资产增加的时代,公司代扣代缴税款。2.如果个人通过投资于经评估增值的非货币资产而获得股权,则该人所获得的相应股权价值中高于该资产原始价值的部分为个人收入,并对该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收入”项目。当个人获得股权时,税款由被投资公司代扣代缴。3.对于在投资于本通知之前已评估了增值非货币资产且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被投资企业应将个人股东投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增值与资产负债表进行比较。个人股东基础。信息和其他材料在分类帐中注册,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应相应建立电子分类帐,加强跟进管理,督促企业在股权转让,清算和收回时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83条第26条第(2)款所述的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息,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十二个月投资收益。国税函[2010] 79号明确规定,股权转让收益是从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中扣除的,即为股权转让收益。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不得根据股权的可能分配扣除被投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股东的其他未分配利润。根据上述税法规定,法人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为:当被投资企业有多年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时,法人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包括长期积累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乘以转让方股东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溢价转让,这会使转让方股东支付更多的公司所得税。
增资后转让股权的税收风险不多,主要涉及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因此,如果股东是企业或法人,则为减少股权转让时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将留存收益进行分配再进行转让,从而可以降低成本。股权转让对双方而言都是重大事件,因此您在转让股权时必须谨慎,并且必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说明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