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明确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收入为非应税收入:一种是财政拨款;另一种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管理费和政府经费;这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这表明财政拨款是非应税收入。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四项企业所得税免税额未列举财政补贴。因此,财政或政府补贴既不是非应税收入也不是免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没有支付。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公司所得税的应税范围必须是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国家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第7条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